[关注]央企“染指”保障房:有所为,有所不为
2011-05-06   作者:记者 于璐/整理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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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资委日前下发《关于积极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央企要积极争取地方支持,通过多种途径参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
  网民表示,引入央企这一有生力量,将对资金紧张、资源不足的保障房建设领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不过,央企擎“尚方宝剑”入场后有可能与民争利。因此,央企应该厘清利益边界,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正方:央企有必要驰援保障房

  署名“田步亮”的博客文章说,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不仅是投资工程,更是民心工程和各地的德政工程。对此,中央的决心是史无前例的!央企,作为国有企业的御林军,在私人企业无法有效发挥作用的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及基础工业部门大有作为,也应该大有作为。
  中国网网友说,央企参与保障房建设是一件大好事、大实事。但是,一方面,要按照温家宝总理提出的“讲规模、讲配套、讲质量”,做好保障房建设工作,另一方面,要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尽量减少各种负面影响。只有这样,央企参与保障房建设的作用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反方:央企应离房地产远点

  署名“叶檀”的博客文章说,央企是保障房的建设者,还是低价房的分享者,不厘清边界,央企参与保障房建设就不是好事。央企还是离房地产远点好,无论是保障房,还是商品房。央企很可能借参与保障房建设,扩张在房地产领域的地盘。不厘清央企参与保障房建设的方式,央企参与很可能成为掠夺社会资源之举。
  上述博文说,与其如此暗度陈仓,还不如直接建立公开的市场机制,转变土地性质的溢价,由政府招标建设保障房,以免企业得了便宜还卖乖,与政府联手建立战略同盟,市场不像市场、保障不像保障。只要保障房有制度性溢价,尽管利润低,但风险小,定会有商人提供优质的服务,何必来个央企总动员?
  署名“江南醉”的博客文章也说,国资委作为政府直属机构,下文号召央企参与保障房建设市场,此举感觉有点与“民”争利!此外,我们需警惕央企进一步布局楼市。在一位不愿具名的开发商看来,在央企“退市”困难的大背景下,保障房建设有可能成为其留在楼市的契机。除获准进入楼市的央企以外,还应警惕其他央企借机投入房地产开发,从而再度造成市场的不公平竞争。

  不争地盘不争财富

  有网民认为,央企涉足保障房领域应充分发挥其资金雄厚、资源丰富、调度便利的优势,充当纾困角色,而不是争地盘、争财富。
  中国网署名“谭浩俊”的文章说,央企参与保障房建设要做到“四不争”:
  首先,不与民争利。央企在参与保障房建设中,应充分考虑群众利益,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适度让利于群众。
  第二,不与民营资本争地盘。央企在参与保障房建设过程中,应做到不与民营资本争地盘,而是平等、公平地与民营资本进行适度竞争。
  第三,不与地方政府争政策。眼下,地方政府除了需要承担繁重的保障房建设任务外,仍然把“土地财政”作为筹集建设资金的主要手段。其中,如何吸引央企参与地方土地的开发也是重要途径之一。在这样的情况下,央企凭借着强大的资金实力,极有可能成为各地争取的重点。央企在参与保障房建设中,不能向地方狮子大开口,要求各种各样的优惠政策。
  第四,不与实体经济争资金。一旦央企大规模的介入到保障房建设之中,金融机构一定会蜂拥而上。那么,大量资金极有可能流入到央企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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