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
这一阶段,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要围绕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力分配而展开。
二、1983年至1988年。
这次改革主要是转变职能、下放权力、调整结构、精简人员,国家部委内部设司、处两级。同时把直接管理企业的职能转移出去,使政府对企业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
三、1993年至1997年。
1993年3月召开的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的说明中提出:要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部门,强化社会管理职能部门,把应该由企业解决的问题,交由企业自己去解决。
四、1998年至2003年是广泛发展阶段。
改革重点是大幅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审批程序,设定审批时限,公开审批内容,建立一套便民利民的行政服务体系。实现政企、政事、政社分开,建立廉洁高效、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
五、从2004年至今,开启新一轮行政审批改革。
2004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经过10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又提出,要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运行的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