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是国际知识产权日。《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2010年海关扣留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约2.1万批,涉案货物价值达人民币2.7亿元。其中涉及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的侵权商品价值占到了总价值的15.5%,仅次于美国位列第二。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涉及中国企业的知识产权权利项次位列第6,但涉及中国自主品牌知识产权的商品数量却达到近19%,仅次于瑞士名列第2位,且比2009年的占总比重7%有了大幅提高。涉及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的侵权商品价值也占到了总价值的15.5%,仅次于美国位列第二。同时,由于侵犯中国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商品遍及生产、生活、文具、食品、药品、车辆及配件等多个领域,事实上中国企业从海关的知识产权执法中获益更广。 海关总署同时还公布“2010年中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十佳案例”。包括上海海关查获假冒“tiger”商标汽油发电机组系列案;杭州海关查获假冒“NIKE”、“ADIDAS”商标运动套装案;宁波海关查获假冒LV手提包等案;厦门海关查获货运渠道侵权香烟系列案件;青岛海关查获侵犯NIKE商标服装案;广州海关查获侵犯“GUCCI”等商标权服装案;深圳海关查获侵犯“PLAYSTATION”等商标游戏机手柄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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