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公告云内动力称,于近日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对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好2010年度的告相关要求,发现《2010年年度报告》中未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披露,于是公司按相关要求对2010年年报第八节“董事会报告”中补充《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补充刊出的《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显示,担任公司2009年年报签字会计师及公司两位高管家属涉及内幕交易。 公告称,韦军于2009年报告披露的前四天以每股13.73元的价格卖出所持云内动力共计1000股。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其直系亲属开展自查,时效从2010年6月9日-2010年12月8日,经过自查发现,监事奎伟妻子殷慧、实际控制人昆明市国资委副主任李强妻子谭淑智曾先后在10月20日-11月18日间买卖公司股票。 报告显示,殷慧于10月29日以15.65元/股的价格买入云内动力2000股,11月1日以16.10元/股的价格卖出2000股,同日以16.00元/股的价格买入2000股,11月8日以16.30元/股的价格卖出2000股。 对于上述事件的处理结果,公告称,韦军已将上述交易所有款上缴公司,其所在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韦军的韦规事项在全所进行通报,并罚款5000元,取消2010年度晋升资格。而公司业已将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自查相关情况进行报备,因证券监管部门对此次事项调查工作尚未结束,最终处理结果尚未公布。 点评:由于占尽天时、地利、人和,会计师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其是理所当然的内幕人员,但如果没有证券交易所的通知,估计云内动力内幕交易的信息就这样被“无视”过去了。自首例会计师内幕交易被查实以来,证监会查处内幕交易的主体就愈来愈多元化,而上市公司做好相应的监管工作也显得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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