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3日正式发布了《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新的资本充足率、杠杆率、流动性、贷款损失准备监管标准。新监管标准将从2012年1月1日开始执行,而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性重要性银行应分别于2013年底和2016年底前达到新资本监管标准。
此次公布的新监管标准与之前市场预期的版本基本一致。第一,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资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分别为5%、6%和8%;新标准实施后,正常条件下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11.5%和10.5%,若出现系统性信贷过快增长,需计提0-2.5%的逆周期超额资本。第二,为防止银行业金融机构杠杆率的过度积累,《指导意见》引入杠杆率监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杠杆率不得低于4%。第三,在我国现行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的基础上,引入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融资比例,提升流动性风险监管的有效性。第四,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改进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贷款拨备率不低于2.5%,拨备覆盖率不低于150%。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国内主要银行已经达到了新监管标准,商业银行的资本缺口很小,无需大规模补充资本。国泰君安银行业分析师伍永刚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国内大银行的核心资本充足率都在9%以上,尽管有的银行其资本充足率低于监管要求,但是由于其核心资本充足率达标,其可以通过发行次级债、可转债等方式来补充其附属资本来达标,因此整个行业的大规模融资需求不大。
不过,伍永刚也指出,对于一些股份制银行和中小城市银行来说,局部的再融资需求是存在的。目前来看,今年以来,一些银行也公布了其融资计划。北京银行近日公布了上市后首个A股再融资计划,拟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募集资金不超过118亿元,所募资金将用于补充核心资本。另外,光大银行也于近日公告称,已收到银监会批复,同意该行H股IPO,最大发行规模不超过120亿股,所募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核心资本。
同样需要注意的是,11.5%和10.5%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并不包括0-2.5%的逆周期超额资本,也就是说,监管部门未来有可能根据具体情况来提高对个别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求。分析人士指出,尽管静态来看,目前,国内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都已达标,但是考虑到未来银行经营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审慎监管的要求,动态来看,未来几年大银行很可能也会面临一定的外源性融资压力。
银监会指出,从长期来看,由于国内经济增长对银行信贷供给的依赖性很强,为支持经济持续增长,银行信贷规模需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为持续达到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商业银行不可避免地面临资本补充需求。需特别指出的是,即使不实施新资本监管标准,银行也同样面临信贷扩张所带来的资本补充压力。不过,银监会也表示,基于“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GDP增长率、GDP和信贷扩张之间的相关性、未来银行业的盈利水平等进行的实证分析结果表明,虽然未来5年银行业将面临一定的资本缺口,但将主要通过银行内部资本积累满足资本监管要求。
“随着国内资本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商业银行新增融资需求不会对国内资本市场产生较大冲击。”银监会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