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哈尔滨调查队获悉,在食品、居住、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等商品价格的拉动下,一季度哈尔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承接2010年以来上升通道继续上行,累计上涨4.5%,比上年同期涨幅高0.7个百分点。其中,消费品价格上涨3.8%,服务项目价格上涨5.8%。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3月,哈尔滨市CPI分别为104.2、104.4和104.9,比上年同期高1.2、0.9和0.1个百分点。
从居民八大类消费价格看,价格上涨的四类是居住、食品、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烟酒,分别上涨13.0%、10.3%、4.3%、1.9%;下降的四类是衣着、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交通和通信、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分别下降6.5%、2.6%、1.9%和0.7%。
食品价格上涨是拉高价格总水平的重要因素。受气候、原料、人工成本等因素影响,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0.3%,影响价格总水平上涨3.1个百分点,影响程度为68.9%。在调查的16类食品中,价格上涨的有14类,占87.5%,比上年同期涨价面扩大18.8个百分点。其中涨幅超过两位数的有干鲜瓜果、油脂、粮食、肉禽及其制品、水产品和糖。
居住类价格上涨是拉高价格总水平的另一重要因素。一季度,哈尔滨市居住类价格累计上涨13.0%,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2个百分点,成为第二大涨价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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