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以来,山东省矿产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全省压减探矿权和采矿权共计1573个。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这个省的探矿权数量由原来的1760个减少到1379个,采矿权由5998个减少到4806个,与2005年相比,分别减少30%和45%;同时,全省大中型矿山企业占全部矿山企业的比例由9%提高到34%;资源利用率和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全省煤、金、铁等重要资源平均回收率提高到3%以上。 山东矿产整合对象包括影响矿区统一规划开采的矿山、勘查项目;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的矿区,小矿密集区,位于地质环境脆弱区范围内的矿区;开采方法和技术装备落后,资源利用水平低的矿山;生产规模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管理水平低、存在安全隐患,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较差的矿山;选矿技术落后,能源消耗高,生产规模小,资源回收率低,污染严重的独立选矿厂等。 2006年以来,山东省各地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整顿的基础上,加快推行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经过5年努力,全省矿产资源勘查项目规模小、矿产资源开采粗放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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