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商品房暴利:须“联合作战”打“组合拳”
2011-04-28   作者:冯海宁  来源:济南日报
 
    种种事实说明,仅靠房地产调控反不了商品房暴利,只呼吁道德改良也难有收获,至于舆论批评更不能伤及“暴利”皮毛。抑制房价,不能一味地盯着开发商,只拿开发商撒气。一些开发商的暴利应该受到限制,而繁多沉重的房地产税费也应当得到清理,房价中的“腐败成本”更应该铲除。
    中国房地产市场调控料将进一步升级。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司长许昆林透露:发改委正在研究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以使商品房价格能够保持在合理水平。此前3月份,发改委颁布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并不得随意涨价。他表示:官方将陆续出台一系列措施规范房地产行业价格行为。(4月27日中新社报道)
    早在10年前就该反商品房暴利了。从2002年起,媒体就陆续曝出房地产业连续多年居我国10大暴利行业之首。为此,温家宝总理公开表示,我没有调查你们每一个房地产商的利润,但是我认为房地产商作为社会的一个成员,你们应该对社会尽到应有的责任。你们的身上应该流着道德的血液。每年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和媒体评论也一再高呼“遏制房地产暴利”。然而,开发商始终暴利着并傲慢着……
    种种事实说明,仅靠房地产调控反不了商品房暴利,只呼吁道德改良也难有收获,至于舆论批评更不能伤及“暴利”皮毛。开发商不仅利用现有法律法规不健全谋取“合法”暴利,而且还利用监管缺位获得不少非法暴利,比如说,囤地、倒地、私改容积率等。因此,反暴利急需要纳入到宏观调控之中,把行业平均利润率作为调控目标之一,并制定专门法律法规。
    发改委官员透露,正在研究在商品住房领域实施反暴利规定,如果此规定出台必然是个好消息,不仅有利于房价回归合理水平,或许还能收到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遏制房地产腐败、调整产业结构等奇效 因为房地产暴利,所以开发商行贿往往出手大方;因为暴利,使得不少业外“热钱”涌进房地产市场等。
    公众期待反商品房暴利规定早日“亮剑”,但何时出台还是未知数,不排除一“研究”就拖延很多年,更不排除开发商听到风声就会千方百计干扰这一规定的制定。因此,要想反商品房暴利,必须“联合作战”并打出“组合拳”。
    也就是说,仅靠一个部门及其出台的规章制度来“战斗”,难以反商品房暴利。比如,反商品房暴利的前提是,调查并公开商品房真实成本,这显然离不开国土与住建部门支持。再如,仅从价格监管角度反暴利作用有限,还需要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参与,例如:征收“暴利税”、查房产商的不实资产和隐瞒利润。又如,对于欺骗观众、赚取离谱暴利的行为,还需立法机关出手。比如,按照德国法律,如果房地产商制定的房价超过“合理房价”50%则为“房价暴利”,触犯《刑法》,出售者最高将被判处 3年徒刑。我们是否也要把商品房暴利纳入刑罚,值得考虑。
    另外,抑制房价,不能一味地盯着开发商,只拿开发商撒气。一些开发商的暴利应该受到限制,而繁多沉重的房地产税费也应当得到清理,房价中的“腐败成本”更应该坚决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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