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天价酒”事件调查结果出炉后,反而引发公众更多的质疑。私自动用150多万元购买茅台酒的鲁广余最终只被“降职留用”,处罚是不是太轻?鲁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用于“业务接待”消费掉的613瓶酒究竟都接待了什么人?
另一个备受质疑的则是中石化居高不下的管理费用。据公司日前公布的年报,2010年中石化净利润为707亿元,全年管理费用达到577.7亿元,是净利润的0.82倍,远高于中小企业。
处理结果被指“挠痒痒”
中石化的调查结果显示,广东石油分公司原总经理鲁广余未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私自安排下属购买茅台酒480瓶、红酒696瓶,共计花费158.9万元,其中613瓶总价值13.11万元的高档酒被用于业务接待。
虽然中石化认为鲁广余“严重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企业内控制度,个人决定、私下违规购买高档酒,严重损害了中国石化的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其个人负有直接责任”,但是处理的结果却是对鲁“降职使用”,“对已消费的13.11万元红酒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对此,有分析人士认为,与私企高管乱花老板的钱不同,天价酒事件涉及公款被滥用甚至被贪污,性质更为严重,处理应该更加严厉,然而,对于犯有如此严重错误的当事人仅仅是降职使用,这种处理结果只能让中石化更加蒙羞。
不过,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千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鲁广余涉嫌违反款项使用方面的规定,但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还很难界定其是否构成刑事犯罪。王千飞透露,对于上述行为,我国并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
广东威戈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宇昆也表示,因为调查结果表述为“业务接待”,所以不能就此认定鲁广余有贪污行为。他表示,如果这13万元的酒水是被其个人消费,则可以认定鲁有贪污行为。
中石化宣传处处长萧浩昨日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采访时表示,对鲁广余的处理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的。而关于鲁广余本人的新职务任命等问题,萧浩以“有待后续处理”作为回应。
对于花费158.9万元最终只需承担13.11万元的事实,萧浩表示,鲁广余只需负责消费掉的一部分,即13.11万元。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助理黎海琳也认为,出售的酒已经回收货款,剩余的还在公司存放,所以鲁广余只需承担这13万元。
天价酒接待对象不明
中石化的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已经有613瓶红酒被消费掉了。其中38元/瓶的478瓶;338元/瓶的120瓶,11380元/瓶的2瓶;3200元的10瓶;3880元的3瓶。中石化称这些酒都用于“业务接待”。
有批评指出,如果这批酒是用于所谓的业务接待,中石化应该交代这些酒接待了谁。更何况,被曝光的只是一个分公司在一段时间内的一批购酒单,在中石化的“自查自纠”里,这是否就是全部的奢豪消费内容?
不过令人遗憾的是,从调查结果里看不到这些信息。昨日晚间,针对记者这些酒都招待了哪些人的疑问,萧浩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鲁广余做的事情,我确实不清楚。”
已用于业务接待的600多瓶酒不知道被谁喝掉了,那么剩余的存放在广东石油分公司物品库房的30瓶茅台酒将面临怎样的境遇?萧浩给记者的答复称“有待后续处理”。事实上,除了天价酒以外,网上曝光的检举信中还提到鲁光余刚到广州就让经理办租了一套月租金1万元的房子以及为妻子设岗领空饷等问题。不过,中石化在对外发布的调查情况并没有提及这些问题。
剩余酒已入中石化账上
在中石化官方网站上发布的新闻稿中,“广东石油分公司没有向媒体说明事实真相”的说法似乎默认了该公司被指说谎这个事实。对此中石化石油广东分公司新闻发言人徐涛表示,他们对此没有什么可以进行回复的。
而萧浩则认为,这属于欺骗组织个人受益,中石化已公布了对鲁广余个人的处罚措施。对广东石油分公司,由于说谎的处罚并无相应法规规定,一般的做法是批评教育、内部整顿,责令改正。
对于剩下的酒,由于是低价购进,且未被消费,因此这批酒入了中石化的账,未记到鲁广余个人头上。
根据调查结果,鲁广余用于招待的红酒最高价格为每瓶1.1万元。一名中石化总部中层干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一家区域分公司一年接待费预算上千万元并不出奇,若未经举报,这部分费用将进入到管理费用一栏中。
据中石化日前公布的年报,2010年,中石化的净利润为707亿元,全年管理费用达到577.7亿元,是净利润的0.82倍,远高于中小企业。而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2011年3月29日,已公布年报的319家中小企业管理费用之和为268.7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之和为521.73亿元,管理费用是净利润的0.52倍。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中石化官网上称,公司一直厉行节约,财务上精打细算,连大葱的葱白和葱叶也会分开使用,萝卜也会分部位红烧或凉拌。那么,这批入了中石化账上的高端红酒将被作为公务招待使用还是会高价择机售出?萧浩给记者回复称,这是未来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