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严厉金融监管推升海外上市风险
世界知名证交所上门招揽,中国企业热度不减,专家再次提醒
2011-04-25   作者:记者 方家喜/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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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纽交所、东京交易所等5家世界知名证券交易所日前齐聚北京,诚邀中国企业去他们的交易所上市。
  在位于北京建国门的国际企业俱乐部里,与会交易所代表和中国企业共同传达了一个信息:中国企业海外上市步入一个新阶段,一是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理性增强;二是民营企业海外上市数量急增;三是后危机时期海外资本市场的政策和法律风险加大。

  民企海外上市大增

  据最新数据,今年一季度16家中国企业在海外挂牌,融资总额为25.97亿美元,同比增加26.9%。
  纽交所等海外交易所北京代表处人士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都比较一致地表示,“中国企业去海外上市比以前理性得多,他们有了更多的比较和观察。”中国企业家联合会的最新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公司去海外上市对三个层面的问题逐渐加强了了解的需求,一是本公司能不能上市,二是去哪里上市,三是上市后还要怎么做。
  纽约泛欧证券交易所北京代表处代表冯玉慧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剔除金融危机的原因,过去二十年来,中国到美国上市的公司数量总体上每年是在逐步增加的,而且由原来的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为主转为民营企业为主。上市公司的主业也从传统产业转向新兴产业。”
  有专家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中国企业海外上市已走过两个阶段,目前正在进入一个新的阶段。第一阶段是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赴境外上市。第二阶段始于2005年前后,境外上市渐成趋势,大型骨干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纷纷海外上市。目前的新阶段即2010年以来,海外上市企业数量增加较快,而且优质民营企业成为主角。纽约泛欧证券交易的数据显示,2010年有34家中国公司在美IPO,是最多的一年,其中民营公司占到九成。

  风险加大

  江苏中小企业局的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我国企业近年来海外上市公司数量和规模增长强劲,但是受金融危机影响,民企境外上市风险事件对社会和金融秩序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民企境外上市的风险管理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关注。”
  资料显示,从去年至今,已有数十家中国在美上市公司遭受集体诉讼,矛头直指财务报表造假。美国有关机构的“2010年中国公司美国IPO研究报告”指出,中国公司赴美国IPO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创历史新高。但报告同时称,经过本轮中国公司集体赴美上市,SEC已加强对中国公司通过反向收购上市的审查,或将在日后加大对中国公司其他上市方式的审核。
  CEBEX集团副总裁、海外上市专家纪景姝表示“目前想到海外上市的公司应该注意到,美国对资本市场的监管将进一步审慎,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投资也更加谨慎。他们以后可能要选定全球十家或八家审计机构,而不再让上市公司自己选定审计机构。”
  多位业内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后危机时期,中国企业境外上市的风险主要有:一是法律、制度和政策变动的风险。这是指由于企业不熟悉或者不适应海外上市地相关制度和政策及其变动所可能带来的额外交易费用。二是全球宏观经济环境风险。这是指企业申请上市时候所面临的宏观、微观经济和金融环境可能带来交易费用和风险的增加。
  从2009年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被誉为“大萧条以来最严厉的金融改革法案”——《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开始,后危机时代的全球金融监管改革正式拉开序幕,并得到欧洲国家的纷纷响应。英国推出了13年来最为重要的金融监管改革方案,法国颁布实施了银行和金融监管法,欧盟则通过了泛欧金融监管法案,加强金融监管已是大势所趋。

  及时了解监管信息很重要

  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表示,“新的阶段,中国公司需要更多地了解海外监管的变动,这种变动总体上是严厉的,也是有利于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发展的。但由于我们疏忽这种严厉性的监管变动,急匆匆贸然上市,可能会要吃些苦头。”
  前一阶段,涉嫌财务欺诈被集体诉讼的事件有很多相似之处。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相关法规,赴美上市企业必须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这要求企业不仅要及时披露上市公司的相关信息,还要“透明”地披露,提供真实、有效、可以核实的信息和数据,以便让投资者清晰地了解公司的经营和各项状况“在美国受到调查的中国问题公司要摆脱目前的窘境,必须尽快拿出有说服力的数据或证据,来澄清自己。否则不但不会打消外界的质疑,还有可能败诉,甚至遭到美国证券监管部门的进一步调查。”中国国际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徐洪才表示。
  中国国际经济研究中心有关研究报告指出,美国市场中国企业上市特别是民企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和风险,主要是因为有关民企上市重融资、轻法人治理,重盈利、轻风险,重短期、轻长期等原因,但也存在我国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对民企境外上市重推动、轻风险提示;证券监管部门重审批、轻服务,缺乏有效的上市公司风险预警和监管机制等问题。
  报告指出,在新的全球经济环境下,中国企业境外上市风险管理亟须政府证券监管部门等方面通力合作,不断探索有效降低交易费用和有利于风险管理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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