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盗刷卡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交代:“我们不会在当地盗刷,这样危险系数太高,往往异地盗刷,这样危险系数大大降低。公安破案难,银行也不会因为储户被多刷了3至5万元钱,而对我们穷追猛打,往往就划归烂账处理了。”
犯罪嫌疑人的这番话,不经意间道出一个事实:银行卡盗刷问题之所以层出不穷,就在于银行机构没有主动承担起自己的义务,反而往往以密码泄露、信息泄露为由,将盗刷的责任推卸给储户;而公安机关由于盗刷金额不高,导致缺乏足够的积极性进行追查。面对旷日持久的法律诉讼,储户即使希望追回自己不翼而飞的血汗钱,也往往只能仰天长叹。盗刷卡的犯罪团伙恰恰在这方面钻了空子。
要避免盗刷卡犯罪事件的继续发生,首先要正视我国银行卡技术和管理相对落后的现状。我国银行机构和银联机构非常清楚,磁条卡存在的巨大安全隐患,但就是因为担心升级换代的巨大开销而不愿意承担责任,反而让持卡人承担着潜在的风险。这就需要真正从打造百年银行金融机构公信力的角度,加快整个银行系统的升级换代,最大限度地取信于民。
同时,要清醒地意识到,我们在网络监管、网络信息过滤等领域存在着大量“真空”,互联网上层出不穷、用搜索引擎就能找到的银行卡“盗刷”技术传授和成套设备出售信息……需要网络监管部门、网站和搜索引擎等多个部门,携手对这一情况进行彻底查处。还要建立银行、公安、检察院、法院以及各类消费场所齐抓共管的机制,强化打击银行卡盗刷行为,明确银行、持卡人、消费场所等各处应该承担的责任,在更大程度上给予消费者持卡消费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