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保温材料“高标”引发强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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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在材料上杜绝隐患 业内:现行标准并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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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1 作者:记者 施智梁 侯云龙/上海 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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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无法从根源上解决建筑材料隐患,我们悲观地判断像上海胶州路火灾这样的重大悲剧还会反复发生。”公安部消防局近日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这样表示。而就在此后不久的4月19日,上海电信大楼再次发生火灾,根据公安部消防局介绍,起因仍是建筑保温材料起火所致。 记者随后走访公安部消防局,据相关人士介绍,易燃、烟毒性大、不易扑救已是目前市场主流建筑保温材料的“死穴”,公安部为此于3月中旬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下称65号文)。与之前的相关规定比较,65号文明确了两点:第一,将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纳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范围;第二,规定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对此,有业内人士称,如果65号文的防火标准被强行推广,将成为有史以来最为严厉的建筑保温材料标准。 “从调查认定的事故原因来看,使用不符合防火标准要求的外墙保温材料是火灾损失扩大的重要原因之一。”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党组成员兼总工程师黄毅在《经济参考报》记者问及上海胶州路火灾事故责任认定时回答。 有关部门推行更高级别的建筑保温材料安全标准,已是大势所趋。但业内对65号文的质疑随之而来。近日住建部联合公安部消防局在上海召开一个外墙保温材料的业内座谈会,《经济参考报》记者深入会场采访,发现大部分企业认为65号文的规定过于严苛,称保温材料市场的产能准备严重不足,有不少企业甚至建议公安部重新放宽标准。 聚氨酯制品专业委员会高级顾问杨宗焜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市场上的绝大多数有机保温材料都达不到A级防火标准,在短时间内,生产厂商也不可能生产出达到A级防火标准的有机保温材料。这样,在一段时间内,市场就会出现真空。 一家生产EPS防火材料的公司负责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65号文对行业的影响很大。“目前市场上生产EPS类材料的厂商很多,产品库存也不少。如果禁止使用EPS类材料,那么相当多的生产厂商经营都会受到影响,甚至被清理出市场。那短期内的建筑市场怎么办?我们的保障房建设还要不要进行了?”他告诉记者,有相当多的建筑工地因为没有合标的保温材料已陷入停顿局面。 中国塑协EPS专业委员会会长侯树亭的会议发言认为65号文不可取:“第一,从满足防火和节能的双重标准看,市场上还没有能够真正替代现有材料的产品;第二,对于那些宣称在实验室做出A级防火标准的有机材料,公安部有没有去调研过它们在实际生产环境下能达到的防火标准?” 侯树亭提醒说,三场大火(央视大火、上海胶州路大火、沈阳大火)现场所用的材料都在规定的防火标准以下,“让不少处于规定标准以下的材料混进了建筑市场,事实上是有关方面监管不力,而不是我们现行的标准太低。我们要做的是首先把这部分劣质材料先淘汰,而不是设立一个大家都达不到的标准让行业停滞。” 住建部总经济师李秉仁在座谈会上一再强调节能减排的意义。他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火灾的原因很复杂,尚不能简单判断。如果市场上有企业宣称其产品符合A级标准,那请他们到有关的专业部门去检测。” 李秉仁说:“外墙保温材料市场不能因噎废食,重走十年前不节能的老路。”这句话指的是,无机材料早在十年前因节能性较差而被淘汰出市场。 有更多的与会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鉴于行业的强烈抵制,65号文在市场上缺乏可行性,而巨大的建筑市场又无法承受停工的风险,希望公安部消防局能够放宽标准。 对此,记者采访的公安部消防局人士态度比较坚决,“这个行业背后的利益牵涉太大,放宽标准无异于松开一道口子,难燃、可燃、易燃的界定比较模糊,很容易执行起来大打折扣。”一位消防局高层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设立严格标准可以让这个行业停下来好好想一想今后该怎么发展,这个政策性文件也能促进该行业的科学升级。” 一位参与了这三场大火指挥营救的消防局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附着易燃外墙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一旦着火几乎不可救,这是个世界性难题,“由保温材料引发的火灾蔓延极快,沈阳的大火从10层烧到37层不到5分钟;上海胶州路大火的聚氨酯材料烧起来黑烟弥漫,大部分遇难群众都是吸了两口毒烟就不成了。” “如果不在材料上杜绝隐患,一定会再出现上海胶州路大火这样的悲剧。”这位有着30年灭火经验的消防局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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