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担保’人高声喊冤,债权方义正词严,债务人深藏不露。在汉口银行的‘假担保’事件中,三方当事人各执一词,让一场看似简单的债务纠纷,变得扑朔迷离。记者多方寻访,希望能从当事人的回应中弄清事实真相。并独家与作为矛盾焦点之一的武汉思登达董事长潘玉环取得联系,获得其对这场纠纷的首次回应。
2010年4月2日,武汉东湖宾馆,全国城市商业银行第十一届发展论坛正在进行中。突然,一名黑衣男子闯上主席台,随着他一声大喝:“汉口银行作假案子给我的公司虚设527万债务。”正在积极筹划上市的汉口银行一头跌进了这场“假担保”的纠纷之中。
●事发
事后证明,这名闯会的黑衣男子名叫艾群策,自称是武汉万国宝通生物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万国”)董事长。随后,记者几经辗转,联系到了在武汉的艾群策,他的助理余先生表示,“艾总也是不得已,他不是为了闯会,而是想发表看法。”
而这个让艾群策“不得已”的理由,还要从2010年时他偶然间看到的一份法院裁定书说起。
2010年7月2日,艾群策在武汉市中院查询一起民事案件的档案时,偶然发现了其控股的“武汉万国”身上还有另一宗民事诉讼案件。在这份【2001】武立执字第007-9号《民事裁定书》上,艾群策发现,其公司居然在2004年11月8日为武汉思登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思登达)提供担保。
同时,这份裁定书显示,被执行人武汉思登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万国宝通生物谷股份有限公司尚欠申请执行人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路支行本金527.105万元及利息。
●缘起
“在此之前,我们从没有和汉口银行打过交道,怎么会有这个担保呢?”面对这笔从天而降的债务,艾群策十分不解。因此他开始了对这笔担保的追查。
时间回到2001年3月。因武汉思登达涉及527.105万元本金及利息的债务纠纷,武汉中院查封了该公司的多处土地使用权。但因这些土地使用权有瑕疵,无法处置变现,法院执行一度中止。
直到2004年11月,武汉思登达才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而就在这个执行过程中,由于万国公司愿意为思登达提供担保,并履行担保义务,于是其被追加为债务执行人。
之后,法院于2009年3月恢复执行程序。但在这个过程中,法
院再次认为,执行人除了难以变现的土地使用权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在2009年6月20日发出了终结执行的裁定,而武汉万国也就欠下了汉口银行527.105万元本金及利息。
而且,该担保所涉及的总金额高达5527万元,还有250亩涉及黄陂区木兰湖的土地被冻结。
●进程
但对于这一切,艾群策表示,作为武汉万国的董事长,他在将近10年的过程中“毫不知情”。
艾群策的助理余先生告诉新金融记者,得知自己公司“被担保”之后,艾立即找到汉口银行
,但是“至今找过银行五六次,没有一次进入汉口银行的办公室,多数时间都是被晾在大堂。最多也就是借用了保安的会议室接待我们。”
余先生说,这份担保三方协议是汉口银行新路支行员工贺利民经手的。在和银行的交涉过程中,他们曾在大厅中与贺见过面。但由于对“被担保”事件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最终只得拨打110,请民警来解决问题。
去年4月至今,就“被担保”事件,汉口银行一直未能和艾群策达成一致意见。艾担心这样的官司纠缠下去,会影响股东的信心以及公司的业务运作。而余先生也表示,由于债务纠纷闹得沸沸扬扬,其公司与国外几家公司的合作项目很多实际上已经处于暂停阶段,公司挂牌也受到影响。
因而,艾群策决定向银行偿还527.105万元本金及利息。但此时,银行却以不收现金为由,拒绝接受这笔还款。去年10月,艾与汉口银行最后一次交涉未果,便向银监会说明情况。银监会责成当地银监局调查处理此事,可用余先生的话说,在处理过程中,他们遭到了“踢皮球”的待遇。
艾群策认为,这样下去公司发展会受到影响,因此选择了在最近召开的全国城商行论坛中上台“讲演”。
目前,艾群策与汉口银行就“被担保”事件冲突愈演愈烈。汉口银行表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而艾群策则表示要“申诉到底”。
汉口银行:“假担保”一说颠倒事实真相
在艾群策来势汹汹的质疑中,汉口银行一下子被推上了风口浪尖。从公开资料中可以看到,汉口银行成立于1997年12月16日,前身为武汉市商业银行,2008年6月25日更名为“汉口银行”,是湖北省内最大的城市商业银行。
据报道,在艾群策闯会当天,汉口银行董事长陈新民就在论坛现场发表口头声明:“我将迅速组织人员调查弄清情况,在4月6日前向银监会和银行监管二部作书面汇报,并向各理事行的董事长和行长们通报情况。”同时鞠躬致歉。
4月7日,汉口银行在官网上以一篇名为《汉口银行严正声明》的文件回应。汉口银行认为,艾群策的“假担保”一说颠倒事实真相。2004年11月,在执行法院主持下,万国公司、债务人及汉口银行新路支行三方签订协议书。万国公司加盖公章确认,因而这笔担保债务真实合法。
此外,汉口银行对艾群策的身份表示了怀疑。该银行在声明中表示,“万国公司现任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并非艾群策,自2008年4月万国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后,万国公司也从未授权艾群策代表该公司处理任何事务。”
而且,在2008年12月17日,艾群策因在申请公司登记过程中蓄意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欺骗登记机关,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五万元。
并且,汉口银行一再表示,艾的核心利益是与思登达集团之间的股权之争。
此外,汉口银行监事长白俊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1995年到1996年间,汉口银行的前身曾向思登达累计放贷5000万元。但是“贷款发放是有瑕疵的,当时没有抵押,也没有担保,最后形成逾期。”并在2001年向法院申请查封思登达公司的3宗土地,其中包括现已过户给万国公司的位于木兰湖的250亩土地。
2004年10月,万国公司向思登达公司所欠债务提供执行担保,银行同意思登达公司将武汉中院查封的这250亩土地以6万元/亩作价入股万国公司,万国公司则以该宗土地为思登达公司提供执行担保,并同意在土地过户其名下时由武汉中院查封。
因而,白俊伟表示,“如果艾群策不知道担保一事,那他肯定也不知道这宗被查封的土地已过户至万国公司。”
“银行自己作假担保,加大了这笔资产的风险,他们究竟是为了什么?”采访中,天津某股份制银行的业内人士对新金融记者提出了自己的质疑。他表示,从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一旦这笔担保被认定为假担保,那么这笔债务做成坏账的可能性会大大增加,因而他认为“银行没有理由自寻风险。”
但同时,该业内人士也表示,目前的一些报道称,银行将武汉思登达担保替换为武汉万国,并将之前的5527万元贷款打包成1000万。“如果真是这样,则可能认为这是银行在改制上市过程中,急于解决不良资产过程时过于激进的做法。当然,这也不排除银行员工内外勾结,为了自身利益作假担保,这就涉及刑事案件了。”
对此,汉口银行在声明中表示,“有关汉口银行利用黑社会威胁债务人、婉拒万国公司还款、设局将5500万元债权以1000万元打包处置等内容,纯属恶意污蔑、中伤,毫无事实依据。”
艾群策:从未与汉口银行打过任何交道
那么,究竟是谁拿着武汉万国的公章签下了这份担保协议呢?
白俊伟曾表示,“签订者不是艾,而是万国公司的另一位董事桑继谋。”
而艾也多次强调,“此前从未与汉口银行打过任何交道。”艾的助理余先生则表示,“桑不能代表万国,而且他们用的公章很可能是公司之前遗失的,或者是他们私刻的。”同时,余还向记者出示了证明2004年艾群策为武汉万国总经理的“法人身份证明书”的影印件,并表示“艾总一直是公司的董事长,银行对于他有罪的指责是不真实的。
而记者发现,2005年时,艾群策曾以“万国宝通投资公司董事长”的身份在核心期刊《中国改革》第六期第30页发表署名文章《股权分置试点改革呼吁配套措施》。
对此,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关军对新金融记者表示,在这起案件中,合同上的签字与公章的真实性十分重要,如果能证明公章造假,则可以认定合同无效。但是,如果证明公章是真的,那武汉万国则必须承担这笔债务。如果他们认为有人盗用公章,则可再向此人追究责任。
而对于银行拒绝接受还款的行为,艾认为,如果还款,那么武汉万国就不再面临债务纠纷,可以顺利进行之前一直在运作的上市动作。一旦上市成功,他们将就此事起诉汉口银行,使得银行面临重大诉讼,影响其上市进程。
此外,艾群策还在博客中就一些人对其身份的质疑进行回应,表示是自己有三张身份证因为“遗失、信息错误”等原因更换所致。同时,他还在4月11日表示,“已在档案室取得汉口银行250亩假担保土地的所有材料,会在适当时间公开。”
潘玉环:人在做,天在看
值得注意的是,在持续不断的纷争中,处于矛盾中心的另一个当事人——武汉思登达及其董事长潘玉环却迟迟没有出面回应,显得颇为神秘。
据了解,思登达集团成立于1994年,注册地是武汉市武昌区丰收村特1号思登达工业园内,法定代表人是潘玉环,股东主要有潘玉环、郑扉、潘汉年等人。按照艾群策的说法,“万国与思登达不存在股权之争,2004年万国已收购思登达,大股东占比70.4%,享有控股权,并以此途径,谋求上市。”而潘玉环及其思登达集团在万国公司已没有股份。
对此,记者联系到一位曾在思登达工作过的员工余先生,其表示潘玉环一直是该集团的董事长,并且潘是他的“阿姨”。目前,该集团仍在正常运行中,并且有盘龙城、木兰湖两处土地正在转让。
值得注意的是,思登达集团与武万国之间一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武汉万国曾是思登达的控股子公司。艾群策也曾与潘玉环合作运作“武汉中国光谷公司”的三板上市,后来不欢而散。2004年,青岛万国出资购买股权后,思登达占股从70%降到10%。而艾群策则表示,在这期间他是武汉万国与青岛万国的法人代表。
随后,记者辗转联系到思登达的董事长潘玉环,面对媒体的采访,她显得谨言慎行,不愿正面回应相关问题。当谈及艾群策表示的对思登达的控股权时,潘显得有些不屑:“那让他拿出证据来证明好了。”
而对于思登达的实际管理者,潘玉环则表示,“事实如此,不用更多的表述。”并希望记者通过多方面渠道了解事实真相。在谈到对于“假担保”事件中艾群策的种种质疑,潘则表示,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并留下一句“人在做,天在看”后匆匆挂断电话。这让艾潘双方的关系显得更加云谲波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