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吉林省环保厅获悉,针对辽河吉林流域目前存在的污染及水质性缺水问题“十二五”期间,吉林省将全面推进该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到2015年,辽河吉林流域内主要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率将超过40%。
按照国家全面提高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水平以及国家“十二五”污水处理厂建设及升级改造有关要求,吉林省决定进一步完善辽河吉林流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水平。
吉林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吉林省将全面推行再生水回用,提高城市再生水回用率。到2015年,辽河流域现有执行二级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厂将全部提高到一级B标准。
针对目前再生水利用率低的现状,吉林省将重点推进辽河流域城市污水再生水利用工程,在四平、辽源等缺水城市,全面推行再生水回用,落实再生水回用用户,研究制定鼓励使用政策。到2015年,四平、辽源等辽河沿线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率将达到40%以上。
此外,该负责人表示,针对“十一五”期间大批污水处理厂处理负荷偏低问题,在“十二五”期间将重点加快完善城市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和截流率,重点是加大县级污水处理厂管网投资力度。
据悉,目前吉林省45座县级以上城市中,有35座存在着严重缺水问题,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较低,安全指数偏低。此外,东辽河、西辽河、辽河干流等流域水质性缺水问题还十分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