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加强车辆购置税使用管理
2011-04-15   作者:王涛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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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14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近日联合发布《车辆购置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加强车辆购置税用于交通运输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一步促进交通运输事业顺利发展。
  根据《办法》,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纳入交通运输行业规划范围的公路(含桥梁、隧道)建设、公路客货运枢纽(含物流园区)建设、内河水运建设以及国务院和财政部批准的其他支出。专项资金按项目管理,实行财政专项转移支付,不得用于平衡一般财政预算。专项资金的项目管理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为主,资金管理以财政主管部门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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