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驼股份招股书数据被疑不实
2011-04-14   作者:张淑贤  来源:上海商报
 

    骆驼股份IPO申请昨日过会成功,但2007年被注销股份的部分自然人股东显然与巨大的资本溢价失之交臂。“肯定是不愿意的,但没办法都是公司职工。”一位骆驼股份事件知情人士昨日对商报记者表示,回购注销内部股和自然人股是强制性的。该知情人士还爆料称,骆驼股份先后换过3家保荐人,“先是东海证券,中信建投也进来过的,都不敢接,只有太平洋(9.58,-0.07,-0.73%)为了抢项目硬上报。”

  一出一进股东损失惨重

  “回购注销时每股仅4.92元,后来设立了驼铃投资,吸纳了部分注销的原骆驼股份股东。”上述知情人士对商报记者表示,“正是这一出一进,原来的自然人股东损失惨重。”
  骆驼股份招股书披露,2007年12月该公司回购注销的709.30万股内部职工股和自然人股价格为每股4.92元,而2008年5月28日,由骆驼股份实际控制人刘国本、部分时任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出资设立的骆铃投资增资骆驼股份时的价格则为每股4元。
  然而,此时的一股已非昔日的一股,在回购注销内部职工股和部分自然人股之后不久,2008年3月份,骆驼股份便推出2007年度高送转方案,即每1股送2.17股。这就是说,2008年5月份增资的3.17股才相当于注销时的1股,换言之,部分自然人股东是在将自己持有的股份以每股4.92元的价格交给骆驼股份后仅几个月的时间又以每股12.68元的价格买入。
  尽管低抛高吸的形式让骆驼股份部分原股东很是恼火,但更倒霉的原自然人股东,其就在被回购注销股权后便被永久性地排除在骆驼股份股东之列,错失的财富已非能用一两倍来计算了。
  商报记者查阅骆驼股份招股书发现,骆驼股份回购注销的内部职工股涉及87位自然人,但最终只有12人成为骆铃投资的股东,回购注销的自然人股涉及17名自然人,最终只有4人得以成为骆铃投资股东,而在股份被注销后得以成为骆铃投资股东的除实际控制人刘国本之外,最高的出资比例不过50万元,占骆铃投资股权比例仅1.85%。

  部分自然人股东错失暴利

  而被注销股权的原股东中,魏巨有、叶斌和林永国等3人原持股的规模分别高达38.09万股、23.97万股和20.87万股,在经过2007-2009年度高送转之后,如果不被回购,则其持股规模将翻16.27倍,即分别高达619.72万股、389.99万股和339.55万股。
  招股书披露内容显示,骆驼股份在2007年度推出每10股转21.7股后,2008年度推出每10股转增5.4789股,2009年度则是先每10股送3股(2009年11月新增股东智诚海威、南通松禾和贾文浩不参与分配),然后再以送红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再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2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13.5股。
  骆驼股份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2.33亿元,发行后总股本为42039万股,每股摊薄后收益为0.55元,参照今年以来沪市主板平均发行市盈率57倍估算,骆驼股份发行价约在31.35元,则上述3位原股东如果不被回购股份,则其持股市值将分别高达1.94亿元、1.22亿元和1.06亿元,而3年多前其股权被回购时仅获得187万元、117.93万元和102.68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在2007年12月回购内部职工股和部分自然人股后,骆驼股份股东仅剩下7名自然人,分别为刘国本、刘长来、杨诗军、王从强、谭文萍、路明占和窦贤云,其中刘国本与刘长来为连襟关系,谭文萍系刘国本之侄媳。

  招股书财务数据被怀疑

  商报记者注意到,骆驼股份回购内部职工股和自然人股时参照的财务数据为谷城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的相关数据,但到增资时已变成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述知情人士对两家会计师进驻期间的财务数据产生怀疑。
  但由于骆驼股份并未披露2006年和2007年经营数据,因此商报记者暂时无从考证,但就在查看财务数据时,商报记者却发现,骆驼股份披露的采购数据与供应商同期披露的大相径庭。
  骆驼股份招股书披露,2010年公司第一大供应商为豫光金铅,采购金额高达7.88亿元,占当期原材料采购金额的比例达35.23%。
  然而,豫光金铅2010年报数据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名单中骆驼股份并未现身,骆驼股份竞争对手风帆股份则赫然在列,当年采购豫光金铅产品金额达5.54亿元。
  不仅如此,豫光金铅2010年除对第一大客户上海黄金交易所销售金额高达9.23亿元之外,对其余四名客户的销售金额均不足7亿元,对第五名客户恒兴集团的销售金额只有4.31亿元。
  显而易见的是,骆驼股份和豫光金铅两家公司中至少有一家披露有问题,但早在2002年就上市的豫光金铅似乎没有理由披露虚假信息,问题很大可能出在骆驼股份身上。

  招股书采购商名单有出入

  商报记者查阅发现,骆驼股份和豫光金铅双双披露的2009年数据相对较为吻合。骆驼股份招股书披露,2009年其从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金额3.77亿元,而豫光金铅则披露,2009年度对湖北骆驼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金额达3.89亿元。
  不过,2009年度该两家公司披露情况也存在问题。按照骆驼股份的招股书,其采购商名单为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这并非上市公司豫光金铅,而是豫光金铅的控股股东,持有规模达42.24%,究竟是披露上的疏忽还是另有隐情?
  值得一提的是,骆驼股份称2008和2009年,公司在国内汽车起动电池市场的占有率分别为8.81%和11.55%,保持在行业第二的位置,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与行业龙头风帆股份的市场份额逐步接近,风帆股份2009年市场占有率11.66%。
  市场份额低于风帆股份的骆驼股份,2008-2010年度净利润却大幅超过风帆股份。数据显示,骆驼股份2008-2010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7853万元、1.55亿元和2.33亿元,而风帆股份该3年内实现的净利润则分别为-2.87亿元、4439万元和4873万元,即便撇开风帆股份2008年因自身原因导致的亏损不算,那么骆驼股份盈利能力也较风帆股份不是一般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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