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4月7日发改委上调成品油价格仅仅一星期,中石化便被曝光花168万元购买茅台和洋酒。
人们不禁怀疑,居于垄断地位的石油企业真的感受到高油价带来的成本压力了吗?
采购高档酒用于经营?
4月11日,有网友在天涯论坛贴出四张购买酒的发票,发票总消费金额约168万元。其中一张盖章为“贵州茅台酒销售有限公司”的发票显示,去年9月3日,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一次性购进了480瓶茅台酒,其中30年、50年各30瓶,15年60瓶,53度新飞天则多达360瓶,价税合计958320元。去年9月10日,又购进含税价分别为近8万元和10万元的酒各一瓶。此外,还有一张日期不明的酒类发票,无税金额近54万元,清单中包含了12瓶价格高达1.18万元的“拉菲1996”。
网帖还把矛头直指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总经理鲁广余,指其去年中秋节前,指使手下用便利店非油品促销费,从9月起,先后购进高档酒三批。
昨日下午,《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来到位于广州市天河北路的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该公司给本报记者的一份署名“广东石油分公司”的书面回应称:“2011年4月11日晚,天涯社区论坛出现以《油价涨了买好酒
中石化买洋酒和茅台发票曝光》为题的帖子,同时公开了我公司某批次酒类采购的发票。我公司已经注意到相关的信息,目前已经组建调查组对此事件予以调查,调查结果出来后将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如果存在违纪行为将依法严惩。”
据新华社“中国网事”报道,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方面表示,这些酒的购买与鲁广余个人无关,属于公司“非油品经营”,并指中石化加油站的便利店为零售渠道。
但是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一些员工却对新华社“中国网事”的记者称,没见过加油站便利店售卖这些高档酒。
网上也有网友爆料,这批茅台是用来“中秋送礼”或者用来招待的,并非是公司领导直接饮用。中石化方面对这一说法并未正面回应。
用于在职消费还是行贿?
而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方面所谓的“非油品经营”的确有其依据。一位中石化系统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按照中石化的严格内控制度,假设采购的高档酒是用来送礼的话,这类费用应算是公司“经营费用”。
负责中国石化批发、销售的“营销及分销事业部”去年经营费用约为1.009万亿元,同比上年增长了34.2%。不过中国石化也曾解释,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占经营费用总额95%左右的成品油采购成本,同比大增了35%。因此,非成品油采购的经营费用,约有500亿元。
虽然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称已经开展自查,但不少专业人士对自查前景并不看好。“自查一般来讲效果肯定不好。可能问题会查出来,但会找一些理由来开脱,所以这个事情有可能最后就不了了之了。”国企问题研究专家、华南理工大学未来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余树华认为,应由上级部门或者中纪委介入,才有可能调查出明显的结果。
余树华说,这批天价酒也可能是出于业务需要,现在通过业务相互之间往来,请吃送礼这种现象比较普遍,尤其现在对送酒请吃饭这些方面的界定仍处于空白地带,“如果确实是业务需要,请吃饭、送酒数额不是巨大的话,即便查出来,一般也很难定性。”
实际上,关于中石化的“天价”曝光已不是第一次。2009年7月,“中石化大楼安装1200万元天价吊灯”、“中石化2.4亿元奢华装修惹众怒”等帖子也曾引起不小的风波。而这一次爆出的天价酒采购一事,自然再一次触动了大众的神经。
中国能源网CIO韩晓平认为,中石化高价购买茅台酒,暴露出一个问题,政府应该如何监管垄断企业。“中石化的这些费用不是私人的,而是大家的。”他表示,在没有充分竞争的石油市场中,这类监管是很难到位的。他也认为,在国外这批酒如果是用来送礼,也应该被列为贿赂行为。
高端白酒半数为公款消费
从发票的情况看,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购买茅台酒的行为属于团购。
古井贡酒前总经理刘敏也对本报记者表示,团购是这几年新增的一种销售渠道,企业因为可以直接接触消费者,在进行中高档白酒销售时非常重视这一渠道,而大型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也因为可以保证接待用酒的质量,愿意采取这种方式。刘敏估计,公款消费占到高端白酒销售一半左右,而超高端白酒占比会更高,“这主要是因为白酒还是一种面子消费。”
此外,现在业内不少企业采取“包场”的做法专攻政务消费,一家大型白酒企业销售总监在成都糖酒会期间透露,具体做法为,和政府部门谈好以某一总价将该部门的接待用酒全部包下来。
一位白酒营销人士表示,这种做法在业内被称为“隐形营销”,他的客户很多采用上述做法拓展政务消费,这种做法往往有不少灰色地带,实际上团购的价格优惠并不多。不过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发票上显示,53度新飞天茅台单价仅为494元,而当时市场上的售价已接近千元。
刘敏也认为,高端白酒公务消费这种消费需求最终结果是“喝酒的人不买、买的人不喝”,对白酒涨价有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