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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3 作者:易贷中国 来源:和讯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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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用体系匮乏的现状下,《征信管理条例》于年内出台的呼声越来越高,而央行副行长杜金富在2011年央行征信工作会议上更是对此事予以了肯定说法,表示将尽快出台该条例,积极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另据央行科技司司长王永红在3月25日名为《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央行履职水平》的撰文中称,截至2010年末,央行个人征信系统收录7.77亿自然人信息,为1.27亿农户建立信用档案,日均查询72.9万次;企业征信系统已经收入企业及其他组织1691万户,日均查询20.9万次。至此,我国的征信体系已形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类型最复杂、受益面最广的数据库,信用报告的认知度亦在大跨步提升。 虽然未来征信系统在信贷信息的基础上,逐渐会将企业及个人在产品质量、环保、社保、外汇等领域的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征信系统,但易贷中国认为,央行的个人信息档案已经涵盖了近半数国民,但征信体系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首先,对居民的账户、收入等信用状况还没有调查和评估制度,缺乏专业信用的个人信用等级认证机构;其次,我国居民的收入还尚未完全货币化,金融机构还无法全面确切的查证及计算居民实际收入水平;最后,由于征信体系的不完善,银行信贷投放的风险无法得到有效控制。 易贷中国认为,《征信管理条例》何时出台,将标志着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将告别无法可依的时代,它的建立与否,将直接关系到银行业金融风险的控制和金融服务市场整体水准的提高。 从2003年央行设立征信管理局,到征信框架的逐渐搭建,再到第二代身份证实现身份信息识别和监管作用的体现,散落在银行、税务、财政、公安等部门的个人信用信息将实现有效的统筹,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将初步完善,加之征信公司等中介机构的成长壮大,金融机构及金融服务机构将获得更为可靠、成本低廉的个人信用信息,金融业务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必能大大减少,而居民的诚信意识也将得到显著提高。 在易贷中国看来,在实现“量变”的过程中,各方也应着手考虑征信体系的“质变”问题:首先,应尽快完善个人征信系统,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彻底消除消费者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情况,建立公开、便捷的征信查询平台和机制;其次,应建立个人信用指标体系,并由专业机构评价、监督,形成执能的有效划分,而非一手包揽,因此,人民银行主管、各机构辅助实施,将是征信体系发展的不二之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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