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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13 作者:张魁兴 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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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中国质量信用峰会上发布的国内首个系统介绍社会力量推动质量信用体系建设的白皮书披露,每年我国因为失信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5855亿元人民币,其中因为制假售假、产品质量失信的经济损失就达2000多亿元。(4月12日《江南时报》) 看到这个消息,很多网友都笑了,我国每年失信损失怎么会只有5855亿元呢。而我看到这个数字,更有似曾相识的感觉,经查确实早就有了这个数据。2003年12月6日的新华网报道说,据专家介绍,市场交易中因信用缺失、经济秩序问题造成的无效成本已占到我国GDP的10%—20%,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每年高达5855亿元。也就是说,七年后我国的失信损失还是5855亿元,如果真是如此,我国的征信建设就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因为2002年我国
GDP只有102398亿元人民币,而2010年我国
GDP达到397983亿元人民币,即失信损失占GDP比重从5.17%下降到1.47%。 然而,我以为事实并非如此。这次白皮书披露的失信损失数据,不仅出现在2003年12月6日的新华网报道中,而且在2002年11月29日《经济日报》的《诚信专刊》中也有相关论述。我国每年因逃废债务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亿元,由于合同欺诈造成的损失约55亿元,由于产品质量低劣或制假售假造成的各种损失2000亿元,由于“三角债”和现款交易增加的财务费用约有2000亿元,另外还有逃骗税损失以及发现的腐败损失等信用缺失,使国民生产总值减少2个百分点。因此,笔者得出一个结论,这次白皮书披露的失信损失数据是沿用七八年前的数据,也就是说,这个事关质量信用的白皮书本身就缺乏信用。 有报道称,香港首富、华人商界财富常青树李嘉诚是以真诚和信用为根基。而我国2003年统计就称,每年我国因为失信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5855亿元人民币,其中因为制假售假、产品质量失信的经济损失就达2000多亿元。还有消息称,据不完全统计,从1990年以后的十年,平均合同履约率只有50%多一点。另有统计称,由于信用缺失,十几年来,我国金融、银行业的贷款损失大约四万个亿。种种现象说明我国存在“信用缺失症”,而且不只是企业,还有政府有关部门以及质量信用体系建设。 如果失信经济损失占我国GDP达到5%的话,那么2010年我国失信经济损失就高达2万亿左右!换言之,有关部门还说每年我国因为失信造成的经济损失只有5855亿元人民币,那就是在故意忽悠老百姓,故意“说小”失信经济损失。这种假信用报告不仅对征信建设毫无用处,还会错误地引导国家决策,给国家造成巨大的损失。希望有关部门考量一下这个白皮书的信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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