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八字宪法,是指毛泽东根据我国农民群众的实践经验和科学技术成果,于1958年提出来的农业八项增产技术措施。即:水、土、肥、种、密、保、工、管。 “水”是指发展水利、合理用水。 “土”是指深耕、改良土壤、土壤普查和土地利用规划。 “肥”是指增加肥料、合理施肥。 “种”是指培育、繁殖和推广良种。 “密”是指合理密植。 “保”是指植物保护、防治病虫害。 “管”是指加强田间管理。 “工”是指工具改革。 因地制宜地采取这些措施,对农作物稳产高产是很有效的。简称八字宪法。 上《纲要》“跨黄河”“过长江” 这是上个世纪每每见诸于报端的词汇。是指中共中央制定的《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纲要》要求从1956年开始,在12年内,粮食每亩平均年产量,在黄河、秦岭、白龙江、黄河(青海境内)以北地区,由1955年的150斤增加到400斤;黄河以南、淮河以北地区,由1955年的208斤增加到500斤;淮河、秦岭、白龙江以南地区,由1955年的400增加到800。 棉花每亩平均年产量(皮棉),由1955年的35斤(全国平均数),按照各地情况,分别增加到40斤、60斤、80斤和100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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