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12日公布了我国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名录涉及辽宁、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8个省区,共计176个无居民海岛。
据国家海洋局介绍,无居民海岛指的是没有户籍居民居住的海岛。海岛开发主导用途涉及旅游娱乐、交通运输、工业、仓储、渔业、农林牧业、可再生能源、城乡建设、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
国家海洋局新闻发言人李海清表示,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海岛保护与管理配套制度,并于2010年10月在沿海各省份启动了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的制定工作,依此引导和推进无居民海岛的合理开发和有序利用。国家海洋局海岛管理办公室主任吕彩霞说:“取得开发资质的企业和个人,最高可以获得海岛50年的开发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