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银行概况 |
汉口银行是一家总部位于武汉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是湖北省内最大的城市商业银行,资产规模过1000亿元,现有各类分支机构84家,其中设立了重庆、黄石、宜昌、鄂州四家分行。
2010年1月6日,汉口银行与联想控股、武钢集团签订投资入股暨战略合作协议,成为战略合作伙伴;
2010年1月21日,汉口银行在湖北省外设立的首家跨省异地分行——重庆分行正式揭牌对外营业;
2010年4月,汉口银行举行上市工作启动仪式,随后便积极开展一系列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详细] |
事件进展 |
4月8日 汉口银行:“假担保”控诉方无明确证据 4月7日 汉口银行:“假担保”事件报道失实 4月7日
汉口银行担保案事主称还款曾经被拒 4月7日 媒体曝汉口银行5527万元贷款涉嫌暗箱操作 4月6日
汉口银行董事长抵京向银监会汇报情况 4月6日 冲闯男:“要和汉口银行较真到底” 4月2日
银监会:汉口银行应妥善处理该事件 4月2日 举报者会场打断领导讲话,曝汉口银行灰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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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口银行指时代周报虚假报道 |
一、
“假担保”一说颠倒事实真相
在法院主持下,万国公司、债务人及汉口银行三方签订协议书,约定由万国公司以250万亩土地使用权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1999]武民初字第312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债务的履行,提供执行担保。 二、所报道艾群策身份与其真实身份严重不符
经调查,万国公司现任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并非艾群策,自2008年4月万国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后,万国公司也从未授权艾群策代表该公司处理任何事务。 三、报道对采访情况的叙述多有虚构
经调查、核实,该报道虽多处引述汉口银行等单位有关人士的言论,但被引述者从未向《时代周报》记者发表过如引述内容的言论。[详细] |
记者姚海鹰回应 |
一、 汉口银行操作“假担保”的事实不容诡辩
汉口银行这个所谓“担保”是在武汉万国宝通生物谷股份公司全体股东及艾群策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由债务人武汉思登达集团公司、汉口银行新路支行和法院三方内外勾结合谋炮制出的一个假担保。[详细] 二、艾群策身份真实 在2006年和2008年期间,汉口银行与武汉思登达集团公司两次做假撤换艾群策董事长职务的行为,均被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撤销。另,从国务院法制办、武汉市法制办6号文件可证明艾群策的董事长身份。[详细] 三、时代周报和记者不存在任何虚假报道 这篇新闻《汉口银行假担保调查》用事实和照片、资料说话。相关采访录音、笔记、文件资料和电话记录等,均可备查。[详细] | |
媒体报道:“假担保”事件雾里看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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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汉口银行假担保案中的艾群策往事 |
老艾在最火的时候可是曾经先后主导过武汉和淄博两大柜台交易市场的大炒家。滚滚东逝的大江大河,曾经助他站在潮头,也差点将他拍死在岸边。正是这让他赚了大钱的内部职工股,随着国家突然关闭柜台交易市场,最终又让他赔上了老本。[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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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相关部门认为汉口银行担保合法有效 |
“追加万国公司为汉口银行债务被执行人的裁定是合法有效的。”武汉中院有关人士介绍说,万国公司向法院提供的《担保函》,法庭进行了严格的审查,其主体适格,内容合法,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法律规定。[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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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网财经:记者发致柳传志公开信
称汉口银行假担保陷联想于不义 |
4月7日,《时代周报》发表了记者姚海鹰采写的文章《汉口银行“假担保”调查》一文,对此报道,汉口银行在4月7日晚发表声明,认为记者姚海鹰的报道不实,声明表示汉口银行可能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手段。对于汉口银行的这一声明,姚海鹰向凤凰网财经发送了一篇题为《驳斥汉口银行严正声明:致大股东联想董事局主席柳传志公开信》的声明,并表示汉口银行操作“假担保”的事实不容诡辩,其文章不存在任何虚假报道。[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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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财经日报:汉口银行风波升级
债权担保陷真假谜团 |
昨日,汉口银行向《第一财经日报》发来一份《关于艾群策其人及有关情况的调查报告》,其中对艾群策其人的身份以及其与汉口银行的关系进行了详细剖析,并且再次认为,艾群策的核心利益是与思登达集团之间的股权之争,而非武汉万国宝通名下土地存在的担保和被查封问题。[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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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财经日报:汉口银行称“假担保”控诉方无明确证据 |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4月8日从相关官方权威渠道获得一份材料,汉口银行在其中称,艾群策的核心利益是与思登达集团之间的股权之争,而非武汉万国宝通名下土地存在的担保和被查封问题。其反复攻击汉口银行“不愿接受其偿还贷款,与黑社会勾结,与思登达集团合谋侵害其利益”,并没有很明确的诉求和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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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汉口银行称“假担保”事件报道失实
将采取法律手段 |
汉口银行发表声明称,时代周报》记者姚海鹰关于第十一届全国城商行发展论坛会议及汉口银行“假担保”的报道全部内容均未经向汉口银行调查、核实,该报道系严重背离客观事实、恶意歪曲事实真相的虚假报道。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汉口银行将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有关单位、人员法律责任的合法权利。[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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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周报:公司CEO会场曝汉口银行担保灰幕
打断银监会领导讲话 |
4月2日,清明节前,武汉东湖宾馆内发生令人震惊一幕。一身材高大的黑衣男子冲闯“全国城市商业银行第十一届发展论坛”演讲席,打断银监会银行监管二部蔡江婷部长的演讲,高声指责主持人汉口银行董事长陈新民在风险防范方面存在重大违规操作。[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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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群策方针对汉口银行提三大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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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点一:
生成担保 担保人却不知情 |
2010年7月2日,艾群策在武汉中院查询一起民事案件档案时,被档案员告知,由其掌控的武汉万国宝通生物谷股份有限公司还有另外一起民事诉讼案,艾当时大惊,遂要求将案卷资料打印出来。2分钟后,一份由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9年6月作出的—【2001】武立执字第007-9号《民事裁定书》出现在艾面前。对此,艾群策又惊又怒:“我从未与汉口银行打过任何交道,这个担保怎么来的?”[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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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点二:
担保手续的证件从何而来 |
根据中国证券法及公司法相关规定,武汉生物谷这类的股份公司不能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此外,艾群策乃武汉生物谷公司第一大股东,占股70.4%,也是该公司法人和董事长。而作为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他竟然对公司对外提供非法担保一事毫不知情。艾群策的私人法律顾问谢女士指出,要完成上述法院裁定书所陈述的法定担保行为,无论是公司营业执照、印章,还是董事长的签字和身份证原件等,都不可逾越艾群策本人和公司股东大会。实际情况是艾群策和公司高管对此全然不知。[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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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点三:
法院判决 银行为何不受还款 |
艾多次前往汉口银行要求偿还527万元贷款,均遭婉拒。该行风险管理部一副部长称,该笔担保和527万元欠款由汉口银行新路支行操作,与本行无关。
2010年7月23日,艾群策在汉口银行一楼大厅报警后,在汉口银行领导的安排下,新路支行负责该项担保贷款业务的贺利民与艾第一次对接,但贺拒收527万元还款。[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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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口银行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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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讨债是法院认可的合法行为 |
汉口银行表示,艾群策虽于2004年4月2008年3月任武汉万国宝通法定代表人,但该公司并非汉口银行客户,是在汉口银行追诉原长江城市信用社于1995年至1996年期间发放给思登达集团贷款时,武汉万国宝通为思登达集团提供执行担保而承担了连带责任。该执行担保行为是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主持、协调下做出的。[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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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艾群策的身份与其真实身份严重不符 |
汉口银行认为“假担保”一说颠倒事实真相,担保协议是武汉万国宝通生物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万国宝通”)、债务人及汉口银行新路支行三方签订的合法行为;并且万国宝通现任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并非艾群策,艾群策的身份与其真实身份严重不符。艾群策现为青岛万国宝通投资事务中心(该公司已于2006年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人代表,2004年4月至2008年3月间任武汉万国宝通法定代表人,2008年4月,因股权纠纷,武汉万国宝通的法定代表人由艾群策变更为潘玉环。”[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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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艾群策多次声称愿替思登达集团还钱但无具体还款举措 |
2010年7月7日,艾群策向汉口银行提出对武汉万国宝通名下土地为思登达集团债务提供担保及被查封情况的异议,要求汉口银行解除担保,将该土地退还至武汉万国宝通。此外,艾群策多次声称愿替思登达集团还钱但并无具体还款举措,随后到处宣扬汉口银行不愿接受其代偿思登达集团贷款,存在所谓的“不法内幕”。[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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