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发现有部分网站转载《时代周报》记者姚海鹰关于第十一届全国城商行发展论坛会议及汉口银行“假担保”的报道。经查,该报道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与客观事实严重不符:
一、
“假担保”一说颠倒事实真相
2004年,在有关的民事执行程序中,武汉万国宝通生物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国公司)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执行担保函,为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债务提供执行担保。同年11月16日,在执行法院主持下,万国公司、债务人及汉口银行新路支行三方签订协议书,约定由万国公司以250亩土地使用权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1999]武民初字第312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债务的履行,提供执行担保。协议书由万国公司授权代表签字,万国公司加盖单位公章确认。同年11月19日,执行法院对上述土地使用权依法执行查封。
依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万国公司对汉口银行的担保债务真实、合法、有效,报道中有关汉口银行为万国公司虚设担保债务的内容,严重背离客观事实。
二、所报道艾群策身份与其真实身份严重不符
经查,万国公司现任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并非艾群策,自2008年4月万国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后,万国公司也从未授权艾群策代表该公司处理任何事务。报道中所称由艾群策担任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的青岛万国宝通投资事务中心,早在2006年即已被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2008年12月17日,艾群策因在申请公司登记过程中蓄意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欺骗登记机关,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五万元。2010年7月,艾群策虚构事实,向武汉市公安机关提出不实举报,公安机关未予立案。
报道中有关艾群策身份情况的叙述,与客观事实明显不符。
三、报道对采访情况的叙述多有虚构
经调查、核实,该报道虽多处引述汉口银行等单位有关人士的言论,但被引述者从未向《时代周报》记者发表过如引述内容的言论。报道所引述的上述言论,系引述者臆造。
此外,该报道中有关汉口银行利用黑社会威胁债务人、婉拒万国公司还款、设局将5500万元债权以1000万元打包处置等内容,纯属恶意污蔑、中伤,毫无事实依据。
汉口银行在此严正声明,上述报道的全部内容均未经向汉口银行调查、核实,该报道系严重背离客观事实、恶意歪曲事实真相的虚假报道。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汉口银行将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有关单位、人员法律责任的合法权利。
特此声明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4月7日
时代周报报道原文:
汉口银行假担保调查:5527万元贷款暗箱操作
时代周报记者调查发现,正谋划今年上市的汉口银行,为妥善处理武汉思
登达(集团)公司一笔5527万元的陈年贷款,竟联手将与之毫无关联的武汉万国宝通生物谷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贷款担保人,并让其背负527万元银行债务。而公司实际掌控人艾群策对此却毫不知情,沦为双方规避风险和展示财技的道具。
孰料,该项暗箱操作在偶然间被踢爆,但汉口银行却拒绝与艾群策沟通和解,最终导致上述一幕发生。
“我从未与汉口银行发生过任何业务往来,他们却做笼子这样陷害我”。4月5日,接受时代周报记者专访的艾满脸的
无辜:“公司1万股东认为我与汉口银行合谋。”
4月2日,清明节前,武汉东湖宾馆内发生令人震惊一幕。
一名身材高大的黑衣男子冲闯“全国城市商业银行第十一届发展论坛”演讲席,打断银监会银行监管二部蔡江婷部长的演讲,高声指责主持人汉口银行董事长陈新民在风险防范方面存在重大违规操作。
突然变故导致会场一片混乱,随后该男子被警方强制带离会场,汉口银行董事长陈新民当场发表口头声明并向大会代表鞠躬道歉。
4月6日上午,银监会监管二部一负责人向时代周报记者证实,汉口银行董事长陈新民昨晚抵京,正在向银监会高层汇报该事件的整体情况。该负责人称:“在齐鲁银行爆发金融大案后,城商行的风险防范成为银监会监管重点,汉口银行应妥善处理该事件挽回恶劣影响”。
时代周报记者查证获悉,冲闯大会者名为艾群策,青岛万国宝通投资事务中心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和武汉万国宝通生物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他为何要冲闯论坛会场?他和汉口银行之间到底存在什么纠葛呢?
黑衣男“冲闯”事件
4月2日,武汉乍暖还寒,春寒料峭,气温骤降11度。
在东湖宾馆梅岭礼堂内,以“严守风险底线,坚持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全国城商行第十一次发展论坛大会正在召开。该会由中国银监会主办汉口银行承办,参会代表悉数来自银监会、各省银监局和全国147家城商行的高管。
4月2日是会议最后一天,不料却陡生变故。
上午10时55分许,就在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董事长王均结束“深化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模式”发言后,正当主持人汉口银行董事长陈新民通过麦克风邀请银行监管二部蔡江婷部长代表银监会作“防范风险”主题演讲时,令全场震惊一幕发生。
此刻,坐在最前排的一名男子突然站起身,他一言不发拐向左侧,径直走上大会前台发言席。
这名不速之客明显与众不同,他身高1米8以上,微胖,黑风衣、红色鸭舌帽、戴一副金丝边眼镜,右手拿着一摞厚厚的材料,神情镇定,步履从容。他在演讲席上站定后,将麦克风调到嘴边,环顾四周,全场顿时一片寂静。
显然,该男子并非大家熟悉的来自银监会的蔡江婷女士,但工作人员并未注意。突然,黑衣男子侧身转向正在主席台上的汉口银行董事长陈新民,朗声说道:“我今天来这里,是要用10分钟的演讲时间,来给汉口银行指正一下,他们对银行风险防范真说假做的案例。”
闻听此言,陈新民坐起身,惊愕地看着该男子,并躲避到主席台右侧,似被突如其来的变故震懵了。
随后,该男子将手中的材料高高举起,高声说:“首先,我请大家看一下武汉万国宝通生物谷股份有限公司给银监会刘明康主席的一份控告材料。”
终于,距离主席台最近的一名工作人员冲上发言台,将黑衣男子嘴边的麦克风抢下,并用手推男子离开。
同时,多名人员上台将黑衣男子围住,另有两名汉口银行工作人员试图将黑衣男子拦腰抱起,未果,遂将其逼向主席台左侧通道。在推搡中,黑衣男子逐步退后,但他仍挣扎着大喊:“你们不要动我,我来这里是要找陈新民先生讲道理。”
他转头向第一排在座的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和银行监管二部主任肖远企等大呼:“汉口银行作假案子给我的公司虚设527万债务,还用黑社会威胁我。”
5分钟后,黑衣男子被宾馆安保人员强制带离现场,就在离开一刻,他仍仰着脖子声嘶力竭高喊:“我已经走了所有正规渠道,但没有用。”
整个过程持续近6分钟,会场陷入混乱,人们面面相觑,论坛被迫休会。
11时10分,经人提醒,始终保持沉默的陈新民再次主持邀请银监会蔡江婷演讲。
11时42分,陈新民发表口头声明:“刚才发生的一个小插曲,影响了大会召开质量,我将迅速组织调查弄清情况,在4月6日前向银监会和银行监管二部作书面汇报,并向各理事行的董事长和行长们通报情况。”
稍作停顿,陈语气诚恳道:“在此,我代表汉口银行向大会表示深深的歉意。”话毕,陈走到主席台前,站定,面向会场,先用右手整理一下西装,再把双手垂立到两侧,低头,弯腰,呈九十度鞠躬道歉,该姿势保持约3秒钟。
武汉生物谷“被担保”
欠527万隐情
然而,外界颇为费解,4月2日当天冲闯论坛会场恶性事件发生后,武汉警方却并未对该黑衣男子采取强制措施,只是简单笔录后即让其离开。
不仅如此,据内部知情者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银监会相关领导还责成汉口银行一定要礼遇黑衣男子,并尽快妥善处理其所反映的问题,确保事态得到控制。
汉口银行一人士说:“这事有点复杂,艾群策不是简单地无理取闹”,
时代周报记者向警方查证,上述黑衣男子名为艾群策,武汉人,47岁,并非蓄意闹事的无业游民,而是青岛万国宝通投资事务中心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和武汉万国宝通生物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在中国证券及风投界亦有名声,在万杰高科、鲁抗股份、三推等多家上市公司的流通大股东中曾可见其身影。
那么,艾为何要冲闯全国城商行论坛大会现场?记者采访查证发现,其背后确有隐情。
“我和公司是被汉口银行操作成为债权‘担保人’的。”艾群策愤懑地表示。
据时代周报记者了解,2010年7月2日,艾群策在武汉中院查询一起民事案件档案时,被档案员告知,由其掌控的武汉万国宝通生物谷股份有限公司还有另外一起民事诉讼案,艾当时大惊,遂要求将案卷资料打印出来。
2分钟后,一份由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09年6月作出的—【2001】武立执字第007-9号《民事裁定书》出现在艾面前。
该裁定显示,武汉万国宝通生物谷股份公司(下称“武汉生物谷公司”)在2004年11月8日为武汉思登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思登达公
司”)提供担保,但担保人在担保期间未履行担保义务,武汉中院遂于2006年11月13日裁定追加武汉生物谷公司为本案的被执行人。上述2009年6月
20日的民事裁定认为:“武汉生物谷公司尚欠申请执行人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路支行本金527.105万元及利息。
这意味着,武汉生物谷公司曾为武汉思登达(集团)公司提供过担保,并因此成为汉口银行的债务人,债务金额527万元。而且,该担保所涉及的总金额高达5527万元,还有250亩涉及黄陂区木兰湖的土地被冻结。
对此,艾群策又惊又怒:“我从未与汉口银行打过任何交道,这个担保怎么来的?”
时代周报记者查阅到的工商资料显示,武汉生物谷公司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金总股本5000万,个人股本1000万,2004年股票托管于湖北省股权托管中心,托管号0086,该公司是国家规范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法及公司法相关规定,武汉生物谷这类的股份公司不能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此外,艾群策乃武汉生物谷公司第一大股东,占股70.4%,也是该公司法人和董事长。而作为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他竟然对公司对外提供非法担保一事毫不知情。
“如果不是偶然在法院查到这个民事裁定书,我至今还蒙在鼓里。”艾说。
艾的私人法律顾问谢女士指出,要完成上述法院裁定书所陈述的法定担保行为,无论是公司营业执照、印章,还是董事长的签字和身份证原件等,都不可
逾越艾群策本人和公司股东大会。但实际情况是,艾群策和公司高管对此全然不知,而债权人汉口银行也从未就此事与艾群策有过任何接触。
湖北高院一人士闻听此事后说:“武汉生物谷公司作为被武汉中院追加的担保人和最终债务人,法院至少应将上述裁定书原件送达艾群策本人签收。”
5527万贷款背后的灰幕
一周后,无法容忍“被担保、被欠债”的艾群策开始了举报之旅。
从2010年7月8日至今,艾向武汉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经侦三处、湖北省银监局进行书面举报,控告汉口银行伙同武汉思登达(集团)公司伪造武汉生物谷公司的印章、法人签字、身份证等,进行非法金融担保骗贷。
2010年下半年,艾群策再次以特快专递形式向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书面反映自己的遭遇。
但时至今日,大半年时间已过,艾群策从未收到任何部门的正式书面函告。
万般无奈下,为不影响武汉生物谷公司的股票挂牌交易和正常运营,艾群策主持召开股东大会形成决议:既然武汉中院民事裁定本公司为法定债务人,欠汉口银行527万元,并据此冻结了公司名下的250亩土地。那么,公司就应该执行法院判决,归还汉口银行527万元贷款本息。
但令艾始料未及的是,他多次前往汉口银行要求偿还527万元贷款,均遭婉拒。该行风险管理部一副部长称,该笔担保和527万元欠款由汉口银行新路支行操作,与本行无关。
记者了解,2010年7月23日,艾群策在汉口银行一楼大厅报警后,在汉口银行领导的安排下,新路支行负责该项担保贷款业务的贺利民与艾第一次
对接,但贺拒不解释为何在艾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了上述非法担保,也拒收527万元还款,贺甚至称:“你要小心还款的后果”。下午5点20分,心力交瘁的
艾群策因心脏病突发住院。
知情者向记者证实,贺当天的粗暴行为,遭到了唐家墩派出所常警官的训诫。
那么,汉口银行及所属新路支行为何不愿接受527万元还款呢?
相关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前述5527万元贷款始于上世纪90年代,贷款单位为武汉思登达(集团)公司,原抵押物为位于武昌区丰收村特一号的
140亩工业园区的土地及房产。2008年中,该工业园在欠地税2300万元的情况下被转让,但思登达公司却获利9000多万元。
其操作手法为:将已登上银行信贷黑名单的思登达公司替换为武汉生物谷公司,其银行质押担保物也由原140亩工业园区土地及房产替换为武汉生物谷公司的250亩土地及思登达公司另一块375亩土地。
并且,鉴于5500万元贷款中有
527万元为急需立即偿还的债务,思登达公司和汉口银行则将武汉生物谷公司操作成为该款项的担保人。如此这般腾挪后,思登达公司就达到了既不归还银行贷款,又可逃避国家税收的目的。
而且,记者从相关渠道独家获取的一份《还款协议意见书》显示,当前思登达公司正在与汉口银行商议用1000万元打包方式了却5527元万贷款本息。如此,该公司名下被冻结了15年的土地将被解冻。
可见,在这个经过精心设计的“局”中,汉口银行充当了并不光彩的角色,而武汉生物谷公司则成为它们用以规避风险和展示财技的道具。
也正是鉴于此,武汉中院的“民事裁定书”才没有送达艾群策本人,汉口银行才不愿接受527万元还款。
但戏剧性的是,现在事情“败露”,汉口银行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业内人士推测,如果汉口银行接受527万元还款,就意味着思登达公司与汉口银行的相关操作将浮出水面;如果不接受,则面临上级主管部门的调查问责。
银监会:
汉口银行应妥善处理该事件
万国宝通董事长艾群策冲闯论坛事件发生后,各界高度关注,汉口银行被置于舆论漩涡之中。
时代周报获悉,银监会银行监管二部相关负责人在4月2日当天即向刘明康主席做了口头汇报,而且,银监会和湖北省银监局还责成汉口银行必须尽快妥善处理相关问题。
就在事发当日上午,汉口银行董事长陈新民在大会上郑重发表口头声明,表示将在4月6日前将处理结果上报中国银监会和各理事行。
但截止4月6日中午,北京银行、宁波银行等理事行均未收到来自汉口银行的调查结果通报。
记者了解,中国银监会对艾群策反映的情况非常重视,相关部门负责人曾在2010年9月专门致电问询该案件来龙去脉,亦有湖北省银监局内部人士证实,银监会还要求湖北省银监局将此事的详细情况进行书面汇报。
但湖北省银监局局长韩沂在4月2日针对此事的说法却是:“我局对汉口银行的监管历来从严,关于汉口银行伪造武汉生物谷公司的担保问题我并不清楚。”
不过,另一位湖北银监局人士则向时代周报谨慎表示:“如果汉口银行真有问题,我们也绝不护短”。
据艾群策介绍,4月2日事发当日上午,在武汉公安局东湖风景区分局治安大队的一再要求下,汉口银行新路支行行长及该贷款发放人贺利民与艾群策草草见面,但谈话不超过12分钟。
“他们一再强调,没有伪造我的身份证和签字,也没有伪造公司印鉴和营业执照”,艾群策说,“但他们无法回答在没有和我见面也没我签字的情况下,怎么有了这样的贷款担保。”
而且,另一位参与协商的汉口银行副行长还不停强调:“就算法院判决了,我们也没找你还钱,你不用这么激动。”
之后,汉口银行再无人理会艾群策,艾曾多次致电相关负责人,但均遭拒绝推诿。
4月5日,记者致电汉口银行监事长白俊伟,白称,该事件属汉口银行内部的事务,不能对外公布结果,“银监会有规定,如果不经银监会领导同意,就不准接受采访。”
尽管汉口银行不愿正面回应,但该事件已对全国城商行的形象造成极大负面影响。记者了解,汉口银行当前资产总规模已过千亿元,在2010年初引进
战略投资者联想控股和武钢股份成为其大股东后,更是雄心勃发,计划用5年时间进入全国城商行10强。而且,汉口银行的上市之路正在提速,计划在今年成为中
部省份第一家城商行IPO。
湖北银行业协会一人士指出:“汉口银行应真诚面对该事件,既然已闹到全国城商行发展论坛上来了,就不再是汉口银行的私事,而且涉及刑事犯罪。”
4月6日上午,银监会监管二部负责人向时代周报证实,汉口银行董事长陈新民昨晚已经抵京,正在向银监会高层汇报该事件的整体情况。
该负责人指出:“在齐鲁银行爆发金融大案后,城商行的风险防范成为银监会监管重点,汉口银行应妥善处理该事件挽回恶劣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