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青藏高原区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2011-2030年)》。 会议指出,包括西藏、青海、四川、云南、甘肃、新疆6省(区)27个地区179个县在内的青藏高原,地理位置特殊,自然资源丰富,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加强青藏高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对于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边疆稳定和民族团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加强青藏高原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必须按照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统筹规划、重点突破,分区管理、协调推进,创新机制、依靠科技的原则,坚持自然恢复和工程修复相结合,全面推进重点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加快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个体工商户条例(草案)》。会议认为,为进一步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个体工商户在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中的重要作用,有必要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个体工商户条例。条例草案取消了对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人数、申请设立者身份的限制,放宽了经营范围,规定了对个体工商户的扶持、服务措施和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的基本行为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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