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1991年12月通过《自然人房产税法》,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对自然人按照差别税率征收房产税。长期以来,俄存在房产估价过低导致应缴税额太少等问题,俄政府正计划对房产税计税方式进行改革。
实行差别税率地方征税有一定的自主权
俄房产税实行差别税率,房产评估价格越贵,税率也就越高。如果一名自然人拥有多套房产,则以所有房产评估价格之和作为税基来计算房产税。换言之,拥有多套房产的纳税人将按较高的税率纳税。
俄罗斯房产税税率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确定,国家规定税率范围,地方政府则在国家规定的税率范围内自行制定本地区的房产税税率。国家规定的税率范围如下:
清查价为30万卢布以下(1美元约合30卢布),税率不超过0.1%;清查价为30万至50万卢布,税率为0.1%至0.3%;清查价为50万卢布以上,税率为0.3%至2.0%。
俄罗斯特殊群体享受房产税减免优惠,如前苏联和俄罗斯英雄、卫国战争老战士、一级二级伤残人士、现役及退役军人、烈属、退休人员,等等。
需要指出的是,俄国也存在炒房一族,但俄政府征收房产税的主要目的并非打击炒房或扼制房价,而只是将其当作一个普通税种和地方财政的收入来源之一。
房产税改革势在必行
俄罗斯《自然人房产税法》通过后的近20年来,俄经济形势发生巨大变化,特别是房地产市场迅猛发展,住房价格节节攀升,房产拥有者大量增加。现行房产税征收方式弊端日益显露,已远不能适应新的形势,房产税改革势在必行。
现行房产税的主要弊端源于税基问题。如前文所述,目前的税基为各地技术资料登记局给出的房产清查估价,这一估价与当前的市场价严重脱钩。以莫斯科为例,房龄在5年以下的商品房,技术资料登记局给出的估价仅相当于市场价的30%至50%。而房龄为三四十年的老房子的估价与市场价的差距甚至高达上千倍。这导致现行房产税的税额微不足道。
为增加税收,充实财政,俄罗斯把房产税改革的重点放在如何按市场价格计征房产税方面。其实,俄政府早在2002年就开始酝酿房产税改革,但由于改革牵涉面广,技术难度较大,加之2008年爆发全球金融危机,改革方案至今尚未定型,目前只是在克麦罗沃州、特维尔州、卡卢加州和鞑靼斯坦等4个地区进行试点。有报道称,俄经济发展部计划于2011年底根据上述四地的试点情况评估在全国推行房产税改革的可能性,而后再进行相关的立法工作,全面落实房产税改革至少要到2012年以后。
俄有关业内人士指出,虽然新房产税的具体征税标准尚未确定,但由于新房产税按市价计征,其税额可能远远高于现行房产税,因此许多人可能无法承受。对此,俄罗斯城市经济研究所所长娜杰日达·科萨列娃认为,为避免市场动荡,应该对超过人均住房标准的房产面积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