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谢多日前撰文称,“十二五”期间,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应积极稳妥地推动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推动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扩大境内发债的境外主体范围。根据市场主体意愿,允许更多境内机构赴境外发行债券。 这篇刊登在央行网站的文章表示,要进一步推动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场外债券市场发展,强化市场化约束和风险分担机制。按照场外市场模式,针对合格机构投资者特点和需求,不断拓展市场广度和深度。同时,应当继续强化市场化约束和风险分担机制,加强信用评级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建设,培育投资者自行识别和承担风险的机制,为债券市场发展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在明确市场发展方向的前提下,促进场内、场外市场的互联互通”。谢多表示,目前,国债和企业债券均可以跨市场交易流通;场内与场外市场的转托管机制已经初步建立,应继续推动中国债券市场整体发展。 谢多还在文中建议,着力推进机制创新,减少行政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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