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18日发布消息称,2011年中央财政按照计划安排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新增预算40亿元,并已于近日全部下拨到省,至此,中央财政全面取消粮食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计划圆满完成。 据介绍,为切实减轻粮食主产区财政负担,促进国家粮食安全,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逐步取消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配套”。为此,中央财政提出了分三年取消粮食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的计划。2009年、2010年先后取消粮食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配套17亿元、41亿元。 财政部表示,全面取消粮食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后,粮食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249亿元全部由中央财政补助,每年减轻粮食主产区财政负担98亿元,将充分调动粮食主产区政府重农抓粮积极性,更好地促进国家粮食安全。 据悉,粮食风险基金始建于1994年,是国家为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平抑粮食市场价格,维护粮食正常流通秩序而建立的专项调控基金,是我国针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而建立的第一个专项宏观调控基金。该基金由中央财政与地方政府共同筹资建立,地方政府包干使用。粮食风险基金建立以来,在稳定各地粮油市场、促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建立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制度、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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