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可赔地震伤害 意外险理赔遵循“近因原则”
2011-03-18   作者:  来源:上海金融报
 

    日本大地震再次引起人们对保险的关注。哪些险种可以防范地震风险,成为人们关心的问题。
  可赔:人身寿险意外险人身险中的寿险和意外险在保险条款中都未明确表示“地震不可保”,即都是可保的。寿险方面,各种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健康险均可理赔。而意外险,如个人意外伤害、个人意外医疗和学平险、个人旅游意外险等,除非签订合同列明地震属于除外责任,否则均可获赔。
    但是,对于只买了意外险的投保人而言,理赔就要遵循“近因原则”。如果被保险人是因地震直接造成死亡或伤残,保险公司会理赔,如果是在地震中出现意外,如突发心脏病、脑溢血去世,则要看和地震本身的关联程度。
  不可赔:家财险、旅行责任险目前九成以上家财险没有涵盖地震责任保障,即便有也是通过附加险形式出现。由于一般人投保家财险只需几百元到一千元,附加地震保障责任会大大增加保费支出,保费相对较昂贵,而且真的发生地震,保险公司的理赔也比较有限。
  另外,旅行社责任保险是将地震列入免赔范围。如果游客到某地遭遇地震,旅行社投保了旅行社责任险,但游客自己并未投保任何保险,万一遭遇伤害,旅行社和保险公司是不赔的。
  不全赔:附加地震险一般来说,每次事故中,投保家财险可获最高赔偿限额为主险保险金额的80%。如投保100万元的房产,因为地震造成损害,最多赔付80万元;如果投保附加地震险,由于地震造成室内财产损失,也是按主险规定的赔付比例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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