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设营业部佣金收取“四不准”
2011-03-18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字号
大
中
小
】
据媒体今日消息,中国证监会日前向各证券公司下发了一份《关于新设证券营业部强化客户服务能力和科学制定证券交易佣金政策有关问题的复函》。对新设营业部在佣金收取上加了四道“紧箍咒”:不以低于报备的最低佣金水平招揽客户;不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不在客户不知情下随意调高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不向客户承诺证券买卖收益或者赔偿损失。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相关新闻:
·
四川成渝9.75亿股划转获证监会批准
2011-03-16
·
证监会:择机推出新股发行改革措施
2011-03-14
·
欧阳泽华:证监会正与有关部门研究推并购基金
2011-03-12
·
证监会:着力提高养老金入市比重
2011-03-08
·
证监会:已形成场外市场建设总体思路
2011-03-02
频道精选:
·
[财智]
天价奇石开价过亿元 谁是价格推手?
·
[财智]
存款返现赤裸裸 银行揽存大战白热化
·
[思想]
皮海洲:支持李荣融炒炒股
·
[思想]
叶建平:促进消费的前提是改善民生
·
[读书]
《五常学经济》
·
[读书]
投资尽可逆向思维 做人恪守道德底线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
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