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仗地震保险法 日本险企不会太惨
此次日本地震提醒我国,“巨灾保险”缺位已久
2011-03-18   作者:记者 陈圣莉/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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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保险业将不会因最近的强震而“赔惨”。17日,日本经济财政大臣与谢野馨表示,市场关于日本保险公司将把大规模资金汇回日本以应对即将产生的巨额索赔的猜测完全没有依据。与谢野馨称,已经得到消息,保险公司的流动资金很充裕,无需将海外资产抛售并兑换成日元。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由于日本政府最终会根据巨灾保险体制规定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因此,商业保险公司最终承担的赔付金额可能会远小于此前预计。对此,有关专家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建议,中国应以日本为鉴,亟早建立政府、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三位一体”的巨灾保险体系。

  3月16日拍摄的日本大地震重灾区岩手县大船渡市。新华社记者 陈建力 摄

  日本 巨灾保险为地震损失买单

  根据美国著名风险评估公司AIR环球公司的测算,此次日本地震可能造成的保险损失预计在150亿至350亿美元之间,这还不包括正在不断增加的次生灾害损失。
  面对严峻考验,日本许多寿险公司相继宣布解除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全额提供意外死亡保险金赔付。不过,有专家指出,地震在大多数寿险产品中都不列入免除责任,保险公司本就应当赔付,所以,各寿险公司因此而导致的损失应该没有想象中那么大。相对而言,届时财产险的赔付额会比较巨大,若解除免责条款很可能导致机构破产。所以从目前来看,日本财产险公司并无此意。
  虽然日本保险业可能面临巨大挑战,但国际评级机构惠誉认为,日本保险业和再保险业能够消化这部分损失。美国高盛公司也发布报告表示,日本最大的3家非人寿保险公司不会因这次强烈地震“赔惨”。分析称,根据去年3月统计数据显示,3家非人寿保险公司出售的保险产品中,受地震影响的保费金额约占3%。
  业内人士表示,日本保险业之所以在巨大灾难压力之下依然风险可控,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该国具备完善的巨灾保险体系,政府最终会通过这个体系为巨额赔偿买单。
  依据日本的《地震保险法》,各民营保险公司承保住宅地震保险后,会再给国营专业地震再保险公司——日本地震再保险公司(JAPAN EARTHQUAKE REINSRUANCE COMPANY,JER)承保,而日本地震再保险公司则以超额损失再保方式转分保给日本政府,日本政府则每年编列预算提存准备金以供震灾赔偿之用;一旦出险,最终将由保险公司、日本地震再保险公司和日本政府三方共担责任分摊。 
  根据其制度设计,在损失总金额不超过750亿日元的情况下,日本地震再保险公司负责全部的赔款;当赔偿金额在750亿和1.3万亿日元之间时,政府将负责该部分赔偿金额的一半;当损失总金额超过1.3万亿日元时,日本政府赔偿超过该部分损失金额的95%。
  按当前汇率计算,1.3万亿日元约等于160亿美元。如果按照AIR的估测,此次实际保险损失达到350亿美元,则日本政府将总计赔付约235亿美元,其中对于超过1.3万亿日元部分的损失赔付180.5亿美元,对于750亿和1.3万亿部分的损失赔付75.61亿美元。而JER将承担约94.5亿美元的损失赔付。
  “日本地震最终导致的赔付总额会很惊人,但政府应该会承担其中很大一部分。”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说。

  全球 费率上涨或成必然

  据了解,由于地震属于巨灾保险,一般各直保公司都会通过分保的方式,将自留额以上的风险转移至再保险公司。因此,再保险公司可能将承受较大损失。作为世界上第三大经济体和第四大保险市场,许多欧美再保险商都在日本经营相关业务,不断扩大的受灾面、持续升级的核泄漏事故,给他们带来了巨大压力。
  虽然,慕尼黑再保险和瑞士再保险公司近期相继发表声明称,对日本核电站的保险保障不包括地震、地震后的火灾和海啸所导致的实际损害和责任。因此,不会严重损害到私人保险企业。但是,目前的损失已足以让这些世界再保险巨头付出一大笔赔偿金了。此前,瑞士再保险公司的发言人证实,该公司在日本的业务额为6.88亿美元,其中4.69亿美元的业务为“财产险”。
  不过,瑞士再保险公司及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称,目前估计它们的最终损失还为时尚早。也有专家认为或许实际保险损失将低于预期,JP摩根的分析师判断,这次地震将使欧洲的再保险公司损失10至20亿美元。慕尼黑再保险的人士称,由于此次地震主要发生于农村地区,再保险业可能只需赔偿约30亿美元。
  虽然,目前日本地震的具体赔付情况尚不明朗,但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灾害将影响明年国际再保险市场的供求关系,从而引发全球再保险“涨价”(即费率上调)。这对近年来呈连续下滑之势的全球财产保险和再保险市场价格将起到积极的提振作用。
  “日本地震将推动全球再保险商上调保费。”国信证券分析师邵子钦表示。来自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的统计则显示,近期智利、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地发生的自然灾害,已经使得上述地区自然灾害保险的平均保费推高近50%。
  根据路透社去年的分析结果,只有当自然灾害保险赔付超过400亿美元时,保险机构才有可能涨价。“近期相继而来的澳大利亚洪水、新西兰地震、中东震荡及日本大地震将使保险公司本季度面对至少300亿美元的索赔。”标准普尔的股票分析师认为,这些损失加起来,已经足够使保险业走向限量限条件的紧缩市场,使保险公司再度拥有定价权。而且,日本未来可能还会发生地震,同时美国飓风季节也将于6月份开始。

  中国 巨灾保险体系亟待建立

  至于此次日本大地震可能对中国保险业产生的影响,许多业内人士均认为关联不大。银河证券表示,由于国内保险监管限制,保险公司未开发日本保险市场,因此,此次巨灾针对中国保险公司的索赔将极小。同时,通过对中国保险市场即期风险、预期费率、市场需求等各方面的分析,银河证券认为,再保费率上调将有限加大直保公司成本,长期来看,保险费率存在较小的上浮空间,但总体影响不大。
  “保险资金投资海外必须通过外汇局审批,从目前资料看,没有公司申请外汇额度用于投资日本资产,”赛迪顾问副总裁秦海林博士表示,“另一方面,日本市场也并没有多少投资机会,即使存在一些金融资产上的投资,其数目也会相当之少。”
  北京中天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非水险部副经理王成维也表示,日本地震对中国保险市场的影响微乎其微,直保没有影响,再保的影响也很有限。
  但从另一方面来看,此次日本地震对我国久已缺位的“巨灾保险”提出了急迫的需求。专家表示,我国很有必要借鉴日本的相关制度。
  “如果没有地震巨灾体制,日本的保险业会出现破产潮。”韬睿惠悦中国区非寿险咨询总监祝光建表示,这说明了在中国建立巨灾保险体系的重要性。
  作为世界上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之一,中国每年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00亿元以上,但保险赔付通常只占5%左右,远低于36%的全球平均水平。以2008年汶川地震为例,当年直接经济损失为8451亿元,而相关保险赔偿仅为16.6亿元,占比不到1%。
  对此,祝光建建议成立由政府牵头、财政予以支持、全行业参与的巨灾保险体系,广泛应用国际再保险机制分散风险,鼓励个人与企业投保自救,在地震前作好保险安排。
  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理事,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庹国柱也强调政府责任的重要性,“如果没有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再保险的配合,一般保险公司不敢经营巨灾险业务,因为保险公司基本赔不起。”
  据了解,在汶川大地震之后,有关巨灾保险的讨论已经引起中央重视,国务院曾布置了有关巨灾险的研究课题。庹国柱告诉记者,当时这个课题由保监会牵头操作,2010年9月,巨灾险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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