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节约资金百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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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7 作者:记者 卫敏丽/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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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不久前在北京组织召开中央国家机关2011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会议。记者从此间获悉,“十一五”期间,中央国家机关集中采购金额累计648.46亿元,节约资金108.56亿元,资金平均节约率14.34%。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李宝荣在会议上强调,2011年是“十二五”时期开局之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要认真贯彻“十二五”规划要求,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采购行为,着力强化政策功能,积极服务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服务于节约型机关建设,服务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坚持应采尽采。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采购工作,把好公务用车入口关。切实加大正版软件采购力度,从源头上保证软件正版化。加强沟通协调,合力提升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水平。 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主任陈建明介绍,“十一五”期间,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与国采中心团结协作,认真做好政府集中采购的组织实施工作,依法采购意识有所增强,制度体系框架基本建立,组织实施方式不断创新,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集中采购规模稳步增长,政策导向功能初步发挥,实现了“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各项目标。 陈建明表示,“十二五”时期,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集中采购工作要紧密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战略目标,不断扩展政府集中采购的范围和影响,努力发挥政府集中采购在规范政府机关采购行为、促进廉政建设、节约财政资金以及政策功能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制度、优化流程、规范操作,实行精细化管理;正确把握采购价格、质量和效率的综合平衡,完善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工作,发展网上竞价,建立有效的日常监管机制;建设专业化、职业化、高素质的采购队伍,有效提升采购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打造精品项目和样板工程,切实提高政府集中采购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在谈到2011年国采中心的总体工作安排时,陈建明强调,要坚持依法采购,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执行程序,确保采购活动规范有序;加大批量集中采购工作力度,试点开放评审现场,增加采购工作透明度;积极创新,改进采购组织实施方式,扩大协议供货在线议价的实施范围,发展和完善网上竞价采购,着力改进日常监管;推广电子招投标,推进采购信息化建设;多措并举,切实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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