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上,有关财税体制改革,成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关注的焦点。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推行中央、省、市、县各级实现事权合理配置、财权与事权相适应、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税体系,并加快构建地方税体系,使得资源税和房产税成为地方税收主要来源,为土地财政松绑。
房产税资源税将成地方主税
分税改革之后,会否改变当前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现状?对此贾康表示,房产税和资源税应该是地方税体系中的两个支柱财源或者称作主力税种,逐渐把地方税体系打造好,让这两个支柱财源逐渐显示出支撑力。希望在今后5年中,在“十二五”期间能看到基本模样。
而针对当前税制结构的不合理问题,贾康表示,今后需进一步按照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优化税制,公平税负,更好发挥税收作为依法、规范的经济手段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社会生活的功能作用。重点包括:把资源税改革向前推进,扩大其区域、品种的覆盖面;在我国房地产调控中推出住房保有环节的房产税改革;稳步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相应调减营业税等税收,促进第三产业、服务业发展,对小企业和企业研发创新活动给予更多的减税优惠支持,积极推进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综合配套改革,等等。
未来税负穷人减富人加
针对个人而言,承担的税负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
对此,贾康表示,2009年我国宏观税负占GDP的比重约30%,全球宏观税负水平十年来从30%提至40%,中国30%的宏观税负水平,在发展中国家是属于中等偏下的水平。他认为,如果有可能再适当提高一些,税收调整,主要是结构性减税和结构性增税合理协调,有减有加。比如,个人所得税,低端和中等收入阶层对应的收入区间可能是减,高端应该是加。
他同时表示,国际上个人所得税占总税收比重通常为20%-30%,中国个人所得税现在只有6%到7%,以后势必要提到10%以上,甚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