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三十多年改革开放的社会实践,我国在国际舞台上已经日益突显大国地位的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如期实现和“十二五”规划的即将到来,中华民族的振兴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然而不容忽视的诚信缺失这一市场经济的毒瘤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问题虽然已经多次做出部署,但各级政府就如何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精神,在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见成效上还有一段差距,为此建议:
一、国家要在加快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上加大推动力度
适时召开全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建议全国各大中型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不论经济性质,都要倡导设立信用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信用管理人员,适时向社会发布企业所担负的社会责任报告或可持续发展报告,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我认为这是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途径,更是推动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这对促进我国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二、国家要在加快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上加大宣传力度
信用体系建设对于我国经济建设和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要求已迫在眉睫。然而就我国目前“诚信缺失”这一项顽疾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为此,我建议中央电视台应适时建立“信用话题”栏目,配合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进程,强化舆论宣传和导向作用。大力提倡言不信,行必果的传统美德。努力在全国形成一个诚信为本,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舆论宣传工作,强化企业法人和广大公民的信用意识和遵纪守法观念。营造出人人讲信用的良好社会环境。
三、国家要加快速度出台《诚信条例》为信用立法做好准备
近年来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重大进展,特别是金融环境的改善,政企业以及个人的信用水平,信用意识都在不断地得到了提升,可以说目前我国已经基本确立了全面推动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
四、要加大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上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体系建设的力度
建立健全信用中介服务体系,我我国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独立第三方能否向社会提供权威的信用产品,是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为此我建议国家发改委应在现有国家信用监管的基础上,完善各省、市、自治县的信用监管体系,健全监管体系的预警机制,对各级信用服务机构进行考核,适时向社会公布国家认定、公众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名单,适时淘汰服务质量低下、服务体系不规范的服务机构,使信用服务机构切实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管下,发挥独立第三方的权威作用,使社会对信用产品的采信形成品牌效应。各级政府要着眼于培育信用市场,发展信用交易。提倡政府、企业和个人充分利用品牌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产品和相关信用服务,切实培育和扩大全社会的信用需求。
去年温家宝总理做客新华网时讲到:一些企业见利忘义,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损害整体利益,企业家的身上应该流淌着道德的血液。对于我们的企业来讲,对于整个社会来讲,道德问题十分重要。我认为诚信和道德是现代社会应该解决的紧迫问题。”
那么什么是道德?其实最重要的:第一是爱人。每个企业家或者社会的每个成员都有值得热爱群众、热爱国家。第二,要有同情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同情是道德的基础,企业如果只考虑自己的利益,甚至见利忘义,把自己挣的钱建立在别人的痛苦甚至生命上,那是可悲的,也是法律不允许的。
近年来,我做为一个讲道德,守信用的受益者,切实感到信用二字无论是对企业和个人都是立足的根本。我坚信,一个“兴诚信风、铸诚信魂、为诚信事、做诚信人”的良好社会环境,经过全国人民的努力一定会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