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我国依然面临“未富先老”的基本国情,人口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将进一步加速。根据联合国最新的人口数据预测,2011年以后的
30年里,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比将年均增长16.55%,到2030年,我国65岁以上人口占比将超过日本,成为全球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国家,老龄人的健康养老工作已经日益成为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大事和要事,而社会化养老体系的建设必将成为支持老年人实现“健康养老”的重要途径。 由于我国长期沿袭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社会化养老体系和老年服务产业发展欠缺,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社会养老资源已经处于全面匮乏的境地。从养老基金的储备来看,养老保险基金的“空账”达到了1.3万亿元;从养老机构的数量来看,截至2008年底,我国各类老年福利机构37623个,养老床位
245万张,仅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1.5%,不仅低于发达国家5%-7%的比例,而且也低于一些发展中国家2%-3%的水平;从养老服务队伍来看,全国老年福利机构的职工只有22万人,其中取得养老护理职业资格的仅有2万多人,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还无法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需求,而老年健康管理与医疗机构的发展更是严重不足。 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需要我们从整体出发,推动整个养老产业体系的全面发展。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在养老基金的储备环节,建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大力发展养老保险业务,加快研发各种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年金产品,着力完善老年经济供养体系。 二是在养老机构的建设环节,建议由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和老年人养老需求差异,尽快研究并出台各类养老机构建设等级标准和服务标准,加强从业人员的职业化建设,建立起规范的从业资格认证制度,完善监管体系。由保监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保险机构延伸产业服务链条、保险资金投资养老养生机构设施的相关办法和实施细则,尽快推动此类民生建设项目的实施和养老养生产业的发展。 三是在养老服务的提供环节,建议卫生部、民政部、保监会出台相应的政策,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及其他社会资本进入健康管理和医疗产业,增强老年医疗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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