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03-10 作者:张晓东 来源:经济参考网
|
|
|
2008年中信泰富、中国B航空公司和中国某海洋运输公司被高盛等跨国金融机构欺诈而遭受巨额亏损,这并不是中资企业的第一次。实际上,2004年中航油(新加坡)的破产重组也是因为在衍生品交易上被欺诈而遭受巨额亏损。更让人震惊的是,中航油破产的幕后黑手不是别人,正是高盛!
高盛如何杀死中航油 中航油事件简介
根据媒体报道,2005年,新加坡上市的中航油(China Aviation Oil,CNAO.SI)在石油衍生品交易损失约5.5亿美元(按当时汇率折算合人民币45亿元)后,向当地法院申请召开债权人大会,以重组债务,而其股票已遭新交所停牌,总裁陈久霖的职位也被暂停。
曾经的国企跨国经营的楷模
中航油成立于1993年,由中央直属大型国企中国航空油料控股公司控股,总部和注册地均位于新加坡。公司成立之初,经营十分困难,一度濒临破产,后在总裁陈久霖的带领下,一举扭亏为盈,从单一的进口航油采购业务逐步扩展到国际石油贸易业务,并于2001年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成为中国首家利用海外自有资产在国外上市的中资企业。
经过一系列扩张运作后,公司已成功地从一个贸易型企业发展成工贸结合的实体企业,实力大为增加。短短几年间,其净资产增长了700多倍,股价也是一路上扬,市值增长了4倍,一时成为资本市场的明星。
据新交所网站的介绍,当时公司几乎100%垄断中国进口航油业务,同时公司还向下游整合,对相关的运营设施、基础设施和下游企业进行投资。通过一系列的海外收购活动,中航油的市场区域已扩大到东盟、远东和美国等地。
2003年,《求是》杂志曾发表调查报告,盛赞中航油是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棋盘上的过河尖兵,报告称,公司的成功并无特殊的背景和机遇,完全是靠自己艰苦奋斗取得的。同时,国资委也表示,中航油是国有企业走出国门、实施跨国经营的一个成功典范。
公司经营的成功为其赢来了一连串声誉,新加坡国立大学将其作为MBA的教学案例,2002年公司被新交所评为“最具透明度的上市公司”奖,并且是唯一入选的中资公司。公司总裁陈久霖被《世界经济论坛》评选为“亚洲经济新领袖”,陈久霖还曾入选“北大杰出校友”名录。
跟高盛进行石油衍生品交易后被杀
据悉,中航油是从2001年开始参与石油衍生商品交易的,除了对冲风险之外,公司也开展自己的交易活动。
2003年10月以来,国际原油价格猛涨,导致公司必须为跟高盛签订的未平仓的衍生品仓位注入数额巨大的保证金。由于无法为一些投资性质的交易补仓,公司被迫在亏损的情况下结束部分仓位。从2003年10月26日至公司被停牌,公司累计亏损了大约3.9亿美元,而直至停牌时还正在结束其他的仓位,可能还会导致大约1.6亿美元的亏损。
被迫进行债务重组
陷入财务危机后,中航油的母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应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要求,为其提供了大约1亿美元的贷款。“公司已将这笔钱用来补仓和偿还部分亏损。但高盛等交易对手坚持要求公司付款,董事会认为目前的资金流量难以应付债务需求,无法继续日常业务运作,因而决定向新加坡法院申请重组债务。当地高等法院已同意其请求并将择日召开债权人会议,进行重组谈判。”
新交所已要求公司委任普华永道为特别调查会计师,调查公司亏损的真相,并向交易所提交报告。新交所有关方面表示,中航油事件是个别事件,不应将其他公司也相提并论。
陈久霖最后被判刑。 高盛杀死中航油(新加坡)手法解密
在由张艺谋导演、葛优主演的电影《活着》的开始,是葛优饰演的福贵在赌场里赌钱的场景。在抽完鸦片之后,开始赌局。每次输完之后,都是赵二毕恭毕敬、跑前跑后地伺候福贵,输的钱都是记账。福贵对输了多少没什么概念,也不太在乎。因为自己一是家大业大,二来是认为亏是暂时的,将来肯定还能赢回来。
最后的结果是连房子都输掉了,老爸被气死,老母亲被迫沿街流浪,妻子离家远去。
福贵在赌场上亏钱的原因并不是运气差,而是他参与的赌局都是经过精心策划和安排的,他的输是必然的。只不过他自己不知道罢了。
中航油(新加坡)在石油衍生品交易上的巨亏也是同样的道理。在和高盛进行的交易上,从一开始就注定要失败。赌场是通过出老千来赢钱,高盛是通过在产品上设陷阱来杀死中航油(新加坡)。
具体来说,高盛先以低价卖给中航油(新加坡)一个产品,让中航油(新加坡)肯定能赚到钱。但是,利润有封顶。换句话说,中航油(新加坡)能够得到的利润是有限的。这点很重要,因为这意味着高盛的风险也是有限的。既然我高盛给了你中航油(新加坡)这么一个肯定赚钱的机会,那你中航油(新加坡)也要适当给我高盛一些回馈和帮助吧,好让我高盛能在市场上对冲掉给中航油(新加坡)的这个机会。因此,中航油(新加坡)同意从高盛手中购买另外一个产品。高盛说,这个产品不是自己赚钱用的,只是用来对冲高盛在和中航油(新加坡)签订的第一个产品中的风险。
实际上,这第二个产品,就是最终杀死中航油的“致命武器”。
可以用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个欺诈,比如说21点这个赌博常用的游戏。
很多人经常到赌场玩21点,原因一是简单易玩,二是可以发挥判断和计算能力,三是相对较公平。现在假设高盛和中航油(新加坡)玩21点,高盛是开赌场的,中航油(新加坡)是一个没玩过21点的暴发户。高盛说,鉴于中航油(新加坡)没有玩过21点,同高盛玩21点肯定会输。因此,为了照顾和优惠这个“高端客户”,将游戏的玩法稍微变一下,更有利于中航油(新加坡)。具体来说是这样:一共玩20局,前10局,中航油(新加坡)可以将自己的最后一张牌的牌点数加上任何一个1到12间的数或减去一个1到12间的数,这样就可以保证中航油(新加坡)在前十局中总是赢钱。比如说,如果中航油(新加坡)拿到18点,最后一张是12点,那中航油(新加坡)可以将12减去9,再加上手中的18点,最后是21点。但是,有两个限制条件。一个条件是每局中航油(新加坡)能赢的金额是固定的,比如说1万美元。另外一个条件是10局之后,高盛有权决定是否再继续玩10局。由于有一半的机会肯定能赢,中航油(新加坡)觉得没有风险,就参加这个游戏了。但是,两个关键问题中航油(新加坡)没有发现,导致最后破产,把命都输掉了。第一个问题就是,10局之后,中航油(新加坡)还不能对21点的玩法很熟练,无法发现并防止高盛出老千。第二个问题是后10局没有收益或亏损封顶,因此,尽管理论上双方都可能赢得更多,但考虑到双方技术和实力上的差距,中航油(新加坡)肯定斗不过高盛,这实际上打开了中航油(新加坡)通往地狱的大门。
实际的情况就是这样。
中航油(新加坡)在接下来的10局中,亏损严重,达到300多万美元。远远超过了其在前10局中的利润。虽然如此,此时的亏损对中航油(新加坡)来说,仍然还是可以承受的。如果就此收手,对中航油(新加坡)来说,还不至于伤筋动骨,更不至于破产倒闭。但是,
300多万美元对高盛来说,无法满足其贪婪、吸血的本性。高盛想得到更多,他想榨干中航油(新加坡)最后一分钱,吸干中航油(新加坡)最后一滴血。
因此,高盛又想出了更毒的一招。中航油(新加坡)是一家国有控股企业,虽然是上市公司,但是,由于大股东是中航油集团,公司的主要领导都是中航油集团派出的,因此,依然保持着强烈的国企色彩。国企的特点是企业的高管的薪酬和企业的利润不能挂钩。作为国家派出的干部,国企的总经理的位子是国家任命的,说白了是国家给的。因此,国企的总经理的薪酬是无法市场化的。由于企业的效益不跟企业的负责人的收益相关,这就导致了国企的负责人对风险和责任的极端厌恶。所以,当中航油(新加坡)出现了300多万美元亏损的时候,中航油(新加坡)当时的管理层就非常紧张。虽然300多万美元对中航油(新加坡)来说不会伤筋动骨,但对陈久霖和公司的管理层来说,却是很大的责任和压力。高盛深谙国企的这个特点,就利用这个弱点,祭出了极其阴险、毒辣的一招。
高盛对中航油(新加坡)说,可以帮助中航油(新加坡)化解这300多万美元亏损的问题。具体是这样:高盛不再要求中航油(新加坡)支付这300多万美元,条件是中航油(新加坡)同意和高盛继续再玩20局。这听起来非常好。300多万美元的亏损问题化解了,还有机会在这接下来的20局中赚钱,太美了。因此,中航油欣然应允,甚至非常感谢高盛。但是,陈久霖没有意识到,这是他和中航油(新加坡)灭顶之灾的开始。因为高盛对这新的20个赌局有完全的控制和把握。中航油在这20个赌局中不但没有翻盘,相反,亏损更大了,远远超过300万美元,达到了7000万美元。
如果此时中航油(新加坡)就此收手,中航油(新加坡)还不至于破产倒闭,最多就是陈久霖承担责任,被免职是最严重的后果了,断不至于有牢狱之灾。但是,高盛不让中航油(新加坡)就此金盆洗手,因为高盛知道,他还可以从中航油(新加坡)身上榨出更多的钱、吸出更多的血。手段还是同样的,让中航油(新加坡)继续再赌20局。
现在,如果7000万美元的亏损暴露,对中航油来说,压力之大,可想而知。因此,高盛对他讲,输掉7000万美元是你的运气不好,如果再玩的话,你还可能翻盘。此时的中航油(新加坡)还没有发现自己已经一只脚迈进了深渊,还相信高盛所说的话。因此,又和高盛玩了20局,结果是,“运气”依然不好,而且是非常不好,又亏了3亿多元!
此时的中航油(新加坡),已然完全丧失了理智判断,沦为一个被高盛操控的赌徒,任由高盛安排,继续参与被高盛控制的赌博,走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最终亏损超过55000万美元!中航油(新加坡)已经资不抵债,彻底被高盛榨干。最后,中航油(新加坡)破产重组,陈久霖身陷囹圄。
上面,我是通过一个形象的比喻来解析高盛谋杀中航油的过程。下面,我用高盛卖给中航油(新加坡)的产品的具体结构来描述谋杀的过程。
普华永道在2005年应新加坡股票交易所的要求,受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委托,对中航油的衍生品交易的过程、合约的重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进行调查,并发布了报告。之后,德勤事务所和很多其他的专业机构也都对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衍生品交易进行了分析。本书的资料主要是来源于这些公开的报道和研究分析。
中航油(新加坡)在2002年跟高盛做了一笔交易,是一个简单的期权,小赚了100多万美元。正是这笔小利润让中航油麻痹大意、过度自信。这其实也是高盛的诱饵,先让中航油吃到甜头,让中航油上钩,放长线钓大鱼。当中航油上钩后,高盛开始在合约里下毒。
一般情况下,购买期权都需要支付期权费。不同的期权的费用差别很大。高盛投下的第一毒就是将期权费取消,所用的手段就是将简单的期权变成一个三项式。也就是两个看涨期权和一个看跌期权的组合。具体如下图。
这个结构是看涨石油的。也就是说,如果石油价格上涨,那么,就可以赚钱。但是我们知道,购买期权是要支付一笔费用的。这个结构的诱人之处就是通过卖出一个更高价格的看涨期权和一个行权价格很低的看跌期权,使得中航油不需要为这个看涨期权支付期权费。这是一个诱人上当的“毒”。
高盛下的第二个“毒”叫展期期权,英文叫extendible
option。展期期权的结构是这样的,就是展期期权的持有者在未来,比如半年后,有将一个当前约定好条款的期权执行的权利,也就是期权的期权。这个展期期权是高盛持有的,也就是说,高盛在六个月后有最终权利决定是否执行一个期权。这是一个毒性极大的产品,就相当于我们上面例子中说的21点赌博中的第二个10局,玩不玩由高盛决定。正是这个展期期权,毒死了中航油。下面,将详细解释一下为什么展期期权具有这么大的毒性和杀伤力。
首先介绍一下期权。期权是一个权利,一个在未来期权的持有者可以按约定的价格从期权的卖出者手中购买或卖出某证券或产品的权利。比如,张三和李四签订一份协议。约定一年后张三可以从李四手中以7元的价格买入万科100股。万科现在的价格是6.5元,为购买这个权利,张三向李四支付了100元的期权费。如果一年之后万科涨到10元,则张三行使权利,从李四手中以7元的价格买100股万科,然后以10元卖掉,获利300元,扣除100元的期权费,纯利200元。如果一年之后万科的价格跌到6.5元以下,则张三不会行使权利。张三的亏损就是最初100元的购买期权的费用。从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到,期权购买者的可能收益是无限的,但是风险是有限的,风险就是购买这个期权的费用。也就是说,如果将来的实际情况对自己不利,则期权的持有者就不会选择执行这个期权。在这种情况下,期权持有者的损失就是购买期权的费用。对期权的卖出者来说,情况正好相反,潜在的风险是无限的,但是收益却是有限的,最大的收益就是卖出期权所得到的期权费。因此,卖出期权是一个风险极大的行为。如果不是极其专业的投资者或者是大型的金融机构,通常不应该参与卖出期权的活动。
如果说卖出期权的风险极大的话,那卖出期权的期权,风险就更大了。巴菲特曾经将衍生品比喻成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借用这个比喻,展期期权就是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平方。而中航油(新加坡)则是送给高盛一个期权的期权。这就相当于将一个绞索套在自己的脖子上,然后将绞索交给了高盛。
那么,中航油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原因有三个。
第一,中航油(新加坡)不知道期权的期权有这么大的破坏力。实际的情况是,中航油(新加坡)连简单的期权都不了解,都不太明白。更不用说高级的产品了。这从普华的报告里就可以知道和得到印证。根据普华的报告,中航油(新加坡)对最基本的期权的定价都是错误的。期权的价值分为两部分: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1973年,哈佛的一个数学家和MIT的一个经济学家开发了一个数学模型,完全解决了期权的定价这个百年未解的问题,并因此获得了诺贝尔奖。但是,100年前,人们虽然还不能解决期权的定价问题,却知道期权的价值是由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两部分组成的。只不过没有人能够通过一个数学公式完整、准确地将这两部分统一起来。但是,中航油(新加坡)直到2003年竟然不知道期权还有时间价值,以至于自己的定价估值和高盛的估值存在非常大的偏差,一个市值300万美元的期权,中航油(新加坡)只估值为100多万美元。一直到中航油(新加坡)破产清算的时候,也没有能力对所签订的展期期权进行定价。这就相当于一个人不会算术,当他到超市里买黄瓜时,2元一斤,一共5.3斤,需要付多少钱他不知道,因为他不会乘法。正是因为中航油(新加坡)没有能力对展期期权定价,也就无法知道这个产品的巨大危险。
第二,高盛是在签订合约时,将这个有剧毒的展期期权悄悄掺了进去。所用的手段就是欺骗。高盛对中航油(新加坡)说,加入这个展期条款,可以使目前的三项式的结构对中航油更有利。比如,可以让中航油以更低的价格购买石油或以更高的价格卖石油。这对中航油很有吸引力,因为更有利的价格意味着短期利润的增加。但是,展期期权的长期危害他是不知道的。更关键的是,中航油(新加坡)最初同高盛签订的合约就是这种结构。只不过当时高盛为了让中航油(新加坡)和陈久霖上钩,最初的这些合约让中航油(新加坡)赚过一些小钱。这更使得陈久霖和中航油(新加坡)麻痹大意,完全不知道展期期权的巨大杀伤力。因为在这样结构的合约上自己赚过钱,自然就不会产生怀疑。
第三,随着中航油(新加坡)亏损的扩大,高盛又将展期期权说成是一个可以帮助中航油不用付额外的费用就可以将现在的市值损失消减的有效方式,并保持中航油(新加坡)对石油走势的判断。2004年初,中航油(新加坡)的合约开始出现亏损。虽然亏损不是很大,但是中航油(新加坡)却不想让外界知道。此时,高盛就欺骗他,说可以通过签订新的展期期权合约来将当前的亏损消减。这让中航油(新加坡)抓到一根救命稻草,就签订了新的展期期权合约。而在新签的展期期权合约中,展期期权的毒性更大、杀伤力更强,使中航油的损失更大。这是典型的饮鸩止渴。
最初,中航油的合约亏损只有几百万美元,这是以当时的石油价格,按正确的数学模型计算出来的。但是,第一次重组之后,亏损扩大到了2000多万美元;第二次重组后,亏损扩大到5000多万美元;第三次重组后,亏损扩大到1亿多美元;第四次重组后,亏损扩大到5亿多美元。也就是说,每次重组后,中航油的亏损都成倍增加。这就像吸毒,随着毒瘾的增加,每次吸毒的量也越来越大。这里面有石油价格持续上涨导致亏损增加的原因,但是,更主要的原因是重组后新的展期期权的市值损失比重组前更大,新的展期期权加倍放大石油价格上涨后带来的损失。具体来说,比如说旧的合约的市值损失是300万美元。正常来讲,如果重组前和重组后,石油的价格不变,则重组后新的合约的市值损失也应该是300万美元。但是,因为中航油(新加坡)没有能力对展期期权进行估值和定价,在和高盛重组后,新的合约的市值亏损则从300万美元上升到了1000万美元。这是典型的欺诈。更恶劣的是,新的合约将加倍放大风险。还用刚才的例子,重组前的合约市值亏损为300万美元。如果石油价格上升30%,则亏损增加30%、90万美元,达到390万美元。但是,重组后,同样价格上升30%,新合约的市值亏损将增加100%,达到2000万美元。
正是由于高盛的欺诈,才使得中航油(新加坡)从小的亏损放大到巨额亏损,从小的问题变成破产重组的问题。而所有的这些亏损,都成了高盛口袋里的利润。高盛在这个过程中扮演了很卑劣的双重角色。表面上的角色是中航油(新加坡)的交易对手,背后的角色是中航油(新加坡)的老师和顾问。展期期权这种产品是衍生产品里的高级产品,即使在华尔街的专业人士中,能对其进行定价和分析的专业人士也是比较少的。
中航油连简单的期权都没有定价能力,更甭提对展期期权这种高级产品的分析和定价了。这个产品肯定是高盛推荐给中航油(新加坡),由高盛充当老师来讲解这个产品的结构,高盛来培训中航油(新加坡)的相关人员。只不过高盛这个老师虽然专业水平非常高,但是品德却非常不好。在教学生的同时,把学生给“强奸”了。
但是,直到现在,还没有人认识到是展期期权杀死了中航油(新加坡)。陈久霖不知道,连负责调查中航油(新加坡)跟高盛交易的国际最大的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也不知道。在其给新加坡交易所提供的报告中,普华将中航油的亏损原因总结为“利用衍生工具进行石油的投机交易时,因对市场的价格走势的判断出现错误,导致出现巨额亏损”。一句话,是因为陈久霖领导的中航油对石油价格走势的判断错误,导致最后的亏损。这是错误的,只看到表面的原因,没有看到最根本的原因。
正是因为直到现在还没有了解、明白高盛是如何利用展期期权欺诈中航油,才导致在2008年中国B航空公司、S航空公司和中国某海洋运输公司以及深南电等我国企业被高盛用展期期权再次猎杀,悲剧再次重演。事隔三年,高盛这个骗子用同一种手法再次欺骗了我们中国企业。可以说,高盛在同一个坑里,埋了我们两次。赵本山的小品《卖拐》,在连续两届春节晚会上演。高盛的这种手法就是最大的“卖拐”。后面的内容将详细介绍高盛是如何再次“拐卖”S航空公司和B航空公司的。
是百年一遇的金融海啸导致这些亏损,还是别的原因
2008年中国B航空公司、中国某海洋运输公司等遭受巨额亏损之后,舆论一致认为是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导致了亏损。B航空公司、中国某海洋运输公司的公告一再强调金融危机导致了石油、股票等价格的下跌。高盛等国际金融机构也将中国各类投资者的亏损归咎于金融危机。我认为这是错误的,而且这个错误的危害非常大。首先,对中国的企业来说,将亏损归结为百年一遇的金融危机掩盖了亏损的真正原因,使得他们在将来还将犯同样的错误,还会继续亏损。而且亏损可能更大,就像中航油(新加坡)亏损了5.5亿美元,3年后B航空公司就亏损10亿美元,而且从2004年中航油一家亏损到2008年几十家、上百家中国企业亏损。其次,将亏损归因于金融海啸,是高盛等跨国金融机构的障眼法,是混淆视听,掩盖自己欺诈的事实真相,为自己以后的欺诈创造机会。
在后面的章节,我将通过对金融危机的成因、演化和对中国经济和金融市场的影响来详细论证为什么中国央企、国企、民企和个人投资者一再被欺诈,以及如何避免在将来发生同样的问题。
|
|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