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资金来源路径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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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保障房建设中长期贷款政策正在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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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0 作者:记者 王涛 李佳鹏 吴黎华/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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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建设资金来源路径正日趋清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9日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的主题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记者会上表示,今年将通过一般预算安排、提取土地出让净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以及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等方式,确保保障房建设资金的落实。今年完成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所需投资是完全可能的。 齐骥透露,目前正在研究并且很快会制定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特别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他表示,对于公共租赁住房的投资建设,将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这一模式,这方面也制定了相应的优惠政策,来鼓励和吸引更多的企业参与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十二五”时期,我国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3600万套。今年要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据测算,实现今年这1000万套的目标年度投资需保持在1.3万亿元到1.4万亿元之间。 齐骥透露,完成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有8000多亿元是通过社会机构投入以及保障对象和所在企业筹集来的,剩余的5000多亿的资金将由中央政府、省级人民政府以及市县政府通过各种渠道来筹集。 “今年我们特别强调,要严格执行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比例不低于10%的规定,资金缺口大的地方,要进一步提高比例。”齐骥介绍说,在住房公积金方面,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各地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风险准备金等费用外,要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去年全国公积金增值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有50多亿元,今年会有进一步提升。” “为了确保今年1000万套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落实,我们还提出并建议了一系列的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支持政策。”齐骥表示,去年全国清理各个地方融资平台过程中,保留了为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地方融资平台,其可以继续运作和发展。今年中央财政代地方发行的2000亿元地方债,也要优先用于保障性住房,特别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 此外,住建部还开展了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工作,“去年计划了400多亿元,今年还要有这样一个指标。”齐骥透露,住建部正在研究并将很快制定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特别是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政策设计将考虑通过政府补助、注入资本金或者贴息,然后再通过商业银行贷款,大大提高融资能力。 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也不可或缺。齐骥介绍,经济适用住房和两限房的建设,主要由社会机构通过市场运作方式来解决。在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的主要模式中,除政府出地、政府投资、政府管理的模式外,还要采取“政府出地、企业出钱”模式,即政府划拨土地,吸引社会机构来参与建设。另外,有些地方正在尝试另一种模式,即政府供应土地时确定其用于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各类企业通过市场方式获得相应地块后建设公租房并拥有其所有权。 事实上,此次两会关于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来源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全国工商联在提交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的一份书面发言中认为,设立公共租赁住房基金,可以引进民间资本、拓宽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来源,鼓励和引导一大批具有丰富房地产开发、运营经验和操作团队的房地产企业投身保障性住房建设是解决我国公共租赁住房发展瓶颈的有效途径。 全国政协委员、同济大学副校长郑惠强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大会发言中还建议,考虑到保险资金(包括养老基金、企业年金等)巨额、长线、稳定等特点,可通过完善法律、政策引导、税收优惠等途径,推进保险资金参与公共租赁房建设和运营,形成投资、建设、经营、管理的市场化运行机制。 民革中央的一份大会发言则呼吁,借助资本市场拓展公租房建设融资渠道,加快各地公租房建设。使公租房建设形成一个由政府、金融资金、资本市场融资相互配合的多元化融资渠道,使之形成一个具备自身造血能力,可实现持续滚动开放的融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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