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试点:不断总结完善试点经验
2011-03-09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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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3月9日9时,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沈建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冯俊就“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台湾工商时报记者]:长期以来,台湾民众在大陆买房置产业非常多,我们也很关心大陆的房产政策。我比较想了解的是,在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之后,下一拨重点城市的房产税,大约是哪些城市会持续推行?另外限购的部分,今年开始是否会对包括台湾在内的一些境外的购房者会有更严厉或者比较严格的限制?
    [齐骥]:关于房产税试点的问题,目前是上海市和重庆市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房产税试点工作。我注意到,财政部的负责同志前两天在回答这类问题时也谈到,目前我们的重点是密切跟踪这两个试点城市进展情况。在密切跟踪的过程当中,进一步深入地研究政策,不断地总结和完善试点的经验。下一步,我部将配合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在试点的基础上去推进这项工作。
    第二个问题,刚才您谈到的是调控限购的问题,实际上我刚才讲了一个大原则。在一个特定的阶段,住房供需矛盾很紧张,我们对于需求端做了一些相对仔细一点的分类,把最需要的放在前面,支持他优先去购买。一些城市根据自己当地的情况,特别是居民的住房情况和房地产市场的情况,出台了一些限购的措施。关于您谈到的台湾同胞购房问题,按照现有规定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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