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近日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心城区加快发展楼宇经济的若干意见》,其中涉及到了多项促进中心城区楼宇经济发展的多项扶持政策。
《意见》提出,现阶段中心城区发展楼宇经济的工作目标是,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和发展前景好的现有商务楼宇,在政策上予以重点支持,使每个楼宇在2013年前实现税收1亿元以上,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在财政资金支持方面,《意见》提出,对纳入全市重点支持的中心城区商务楼宇,以2010年纳税额度为标准进行分类,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支持其改造升级。具体是:年纳税额2000万元以下的,给予1000万元资金补贴;年纳税额2000—4000万元的,给予800万元资金补贴;年纳税额4000—7000万元的,给予600万元资金补贴。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主要用于商务楼宇的招商引资、设施配套、租金补贴、服务平台建设等。
此外,纳入重点支持的中心城区商务楼宇,凡新引入国外、外省市企业结算中心、研发中心、营销中心以及动漫创意等高端业态企业和机构的,所缴纳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2011年至2013年,由市区两级财政按地方分享收入部分的50%予以奖励。奖励资金用于为入驻企业提供服务。
据介绍,天津市近年来大力发展楼宇经济,除了友谊路、小白楼等传统商业中心,环球金融中心、天津湾等多个新型城市综合体也开始亮相招商,天津楼宇经济已经进入多核心发展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