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3月8日上午9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副部长胡晓义就“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工人日报记者]请教尹部长关于劳务派遣的问题,《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一般是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上实施,现下许多企业甚至包括大型国企都在大量使用劳务派遣工,一些代表委员提出这是企业为了规避用工风险,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请问您如何看待劳务派遣被滥用的问题?有人担心在未来几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关系的基本用工制度会不会被劳务派遣所替代,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另外劳务派遣用工目前的总量以及所占职工总数的比例有没有最新统计数据?
[尹蔚民]劳务派遣,应该讲也是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它的最大好处是灵活用工和促进就业。当然从现在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况来看,也确实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最突出的问题是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和劳务派遣用工不规范的问题。对此,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对劳务派遣用工都有明确的规定。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第一,制定劳务派遣办法,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的行为,就是从政策和制度层面来解决这个问题,也就是说使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第二,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对劳务派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地加以纠正和解决。
第三,深入研究劳务派遣当中存在的问题,怎么能够从我们国家的实际国情出发,形成既有利于企业用工,有利于促进就业,也有利于维护劳务派遣工的合法权益的这样一种比较规范的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就是从长远机制上研究和解决这个问题。刚才你讲的数量问题,劳务派遣用工主要还是在国有企业,特别是央企比较多。但是整个的比例是非常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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