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辖区内中药制剂生产企业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加大处罚力度,对严重者将吊销生产许可证。
《经济参考报》记者3日从北京市药监局获悉,北京市药监局近日下发了《进一步加强中药生产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凡是未按药品生产质量规范要求进行供应商审计或未建立健全药材、饮片供应商和购进药材、饮片质量档案的企业,一律责成其立即改正;凡是投料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一律责成企业暂停生产,召回已上市销售的产品,收回《药品GMP证书》;凡是购进药材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且投料使用的、购买使用没有国家标准的提取物、擅自委托加工提取以及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以非药材冒充药材、擅自改变处方、违反生产工艺的,必须依法严处,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涉嫌犯罪的,立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北京市药监局还要求各分局做好中药制剂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妥善保管并充分利用相关监督检查资料、记录,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地研究和分析,排查风险和隐患,在今后的监管工作中,制定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防控,从而保证中药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