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公职人员财产监督范围应扩大
2011-02-25   作者:方烨  来源:经济参考报
 
【字号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24日发布2011年《法治蓝皮书》,称公职人员财产监督亟待加强,健全完善制度势在必行。
  蓝皮书表示,加强公职人员的财产监督已成共识,无论是公众还是公职人员,对于公开公职人员财产,普遍持肯定态度,都倾向于将实施财产监督的对象适用于更大范围的公职人员。
  监督财产的种类方面,调查对象大都支持公职人员除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所规定的财产种类外,还应公开私车情况,持有的超过一定价值的工艺品及其他贵重物品的情况;股票、证券、期货等交易收入;收受的与行使职权相关的礼金、礼品等,继承、受赠、偶然所得的财产;兼职活动所获得的报酬或财产利益的情况;租借的资产(如借用他人的汽车、房屋等);负债状况(如银行贷款、私人借贷等)等。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相关新闻:
· 经适房申购中的公职人员魅影 2010-12-22
· 公职人员协会兼职应坚决清理 2008-12-09
· 司法部:被开除公职人员不得从事律师职业 2008-07-25
· 公职人员个人侵权要受民法刑法约束 2007-05-14
· 黑龙江省清理公职人员入股煤矿资金2600万 2007-03-22
 
频道精选:
·[财智]天价奇石开价过亿元 谁是价格推手?·[财智]存款返现赤裸裸 银行揽存大战白热化
·[思想]“十二五”开好局需要关注的重大问题·[思想]通胀是资产价格泡沫的杀手
·[读书]《五常学经济》·[读书]投资尽可逆向思维 做人恪守道德底线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