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法草案2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与初审稿相比,草案二审稿降低了排气量在2.0升及以下乘用车的税额。
据披露,草案二审稿提出的具体修改方案是:1.0升(含)以下的年基准税额保持不变,仍为60元至360元;1.0升以上至1.6升(含)的年基准税额由一审稿规定的360元至660元降为300元至540元;1.6升以上至2.0升(含)的年基准税额由一审稿规定的660元至960元降为360元至660元。
对2.0升以上至4.0升(含)的税额幅度草案二审稿也相应做了些微调。2.0升以上至2.5升(含)的税额为660元至1200元;2.5升以上至3.0升(含)的税额为1200元至2400元;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税额为2400元至3600元;4.0升以上的税额仍为3600元至5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