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近出台的《关于加快建设旅游强区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广西将采取多重措施做大做强旅游企业。
按照《决定》,广西将打破部门隶属关系和地域分割,以大型旅游企业为依托,以产权为纽带,通过资产划拨、合资合作、兼并等方式,对宾馆、旅行社、车船公司等优良资产进行重组,稳步组建大型旅游企业集团。发挥产业集群效应和品牌优势,支持和推动景区、宾馆等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支持组建区域性旅游集团或旅游联盟。
为了做大做强旅游企业,广西还将积极引进外资企业和国内大型企业进入广西从事旅游开发经营或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国内外有实力的企业兼并、收购、控股或租赁广西旅游企业和旅游景区(点),参与广西旅游资源和产品开发。争取5年内引进10家以上著名国际酒店管理集团或景区管理企业进入广西。
按照规划,广西将积极改革景区管理体制,以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为突破口,大力推进旅游景区(点)企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鼓励国有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车船公司等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催生一批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经营实体和市场主体。支持有条件的旅游企业“走出去”,到主要客源国特别是东盟国家投资开发或设立分支机构。
同时,广西还将优化企业经营环境。对旅游企业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严禁向旅游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打破行业、地区壁垒,简化审批手续,鼓励社会资本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旅游业。积极培育和鼓励旅游中介服务组织,创造条件把应当由企业、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承担的职能和机构从政府部门转移出去,推进行业自律。
根据《决定》,通过采取一系列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措施,到2015年,广西全区旅游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大,年接待游客总人数超过2.5亿人次,入境过夜游客人数突破400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达到2500亿元,旅游业总收入相当于全区同期GDP的13%以上,旅游直接从业人数超过100万人。广西全区主要旅游经济指标进入全国前10名,使广西成为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区域性国际旅游目的地和集散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