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新一轮收入分配改革今年终于迎来重大突破。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被认为是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的重要举措。 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的专家表示,应对当前分配不公、贫富差距逐渐拉大等现实有清醒认识。目前我国收入分配领域中的问题突出表现为收入低、差距大和欠规范,其背后是经济结构不合理、体制改革不到位和分配秩序不规范。“十二五”期间应对收入分配改革这一宏大的系统工程进行顶层设计,建立和完善一整套让利于民的制度体系。
当前分配不公、贫富差距逐渐拉大的现实正引发越来越多的关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近日递交了一份关于推进收入分配改革的提案,建议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将城乡居民收入和劳动者报酬增长作为主要的约束性指标,其中,“十二五”时期居民收入年实际增长率应不低于8%。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郑功成对记者表示,当前我国收入分配领域中的突出问题首先表现为收入低。在国家、企业、个人之间的利益分配中,个人所得明显偏低,劳动者报酬占初次分配的比重、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也一直在持续下降。 根据相关数据,我国劳动者报酬占初次分配的比重由1990年的53.4%下降到2007年的41.4%。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由1995年的67.3%降低到2007年的57.5%。另有统计显示,2000年至2008年,我国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0.4%,而职工的工资年仅增长15.7%。 “这表明我国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是严重失衡的。”郑功成分析说。 与收入低并存的现象是收入差距正在逐渐增大。据国际权威报告测算,我国基尼系数从2000年开始就已超过0.4的国际警戒线,近两年已攀升至0.47。 另据相关统计,2009年城乡居民收入比已扩大到3.33∶1,绝对差距逾12000元,如果考虑实际购买力及享受公共服务水平等因素,差距还远不止于此。不仅如此,我国细分行业最高收入行业与最低收入行业差距由前些年的7、8倍扩大到近年来的十几倍,“这在国际上是少见的。”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说。 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在持续扩大,有数据显示,198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地区是最低地区的1.77倍,2009年扩大到2.42倍。 我国收入分配领域中的另一突出问题是分配秩序不规范。苏海南认为,这主要表现在一些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不少用人单位同工不同酬现象十分严重,事业单位和某些国有企业制度外发放的收入多,垄断行业企业还发放名目繁多的福利待遇,一些要素市场收入分配不规范等等。 接受记者采访的代表委员普遍认为,收入分配失衡推动了财富分配格局的失衡,这给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持续发展带来了较大的负面效应。郑功成表示,低收入群体的规模庞大,不仅民生难以继续改善,居民消费能力也无从提升,消费不能保持刚性增长,经济发展就失去了原动力,外贸拉动型经济发展模式便不可能向内需驱动型尤其是消费驱动型经济发展模式转变,产业结构优化亦必然受滞,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态势必然受到严重影响。而利益格局的失衡与收入分配秩序的不规范,又将人们追求财富增长与积累的心态引向了不利于依靠劳动来追求社会财富增长与个人财富增加的边缘,劳动报酬长期偏低与持续下降,正在损害着劳动本位、劳动致富的正常发展定律,甚至使人们的择业追求与致富努力方向正在发生巨大变异。
收入分配领域的一系列突出问题已引起了决策层的高度重视。连续几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都提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2010年的会议更是强调,要研究制定收入分配方案,努力扭转收入差距扩大趋势。 事实上,党的十五大以来就已多次提出要规范收入分配,使收入差距趋向合理,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等等。“我们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总的看,效果不够明显,上述问题仍然存在且呈现继续恶化趋势。个中症结,值得深思。”苏海南说。 在郑功成看来,导致收入低与差距大的原因之一是经济结构不合理,产业结构与经济结构决定着收入水平,结构越落后收入水平越低。 以广东为例,他去年通过调研获得一些数据显示,在工资收入水平最高的金融业、信息传输与计算机服务、科技、电力燃气及水供应等四个行业的劳动者仅占总数的8.2%,而在工资水平最低的农林牧渔业、住宿餐饮业、建筑业、制造业等四个行业工作的劳动者则占总数的51%,“大多数劳动者从事低端产业,居民的整体收入水平必然偏低。” 就整体而言,由于投资、出口、消费比例不协调,一、二、三产业结构不合理,造成劳动力结构不合理。改革开放以来,虽然我国第三产业发展迅速,在国民经济中占比已从最低时的21.6%升到40%以上,但仍远低于发达国家70%左右的水平。大量第一产业富余劳动力被挤进第二产业,造成第二产业劳动力供过于求;在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下,财富增长相对缓慢。 在经济或产业结构因素之外,郑功成进一步提出,经济或产业结构虽然是收入低的重要原因,却不能构成收入差距扩大化的正当理由,导致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根本原因应当是体制改革不到位、收入分配领域中的不公与不规范,即国企改革、户籍改革、就业体制改革均还未到位,而初次分配长期向资本要素倾斜,再分配长期向城市倾斜,社会财富分配长期向强势群体倾斜,隐藏在现象背后的其实是制度安排的历史局限性没有及时得到修正和转型期的无序状态没有得到有效治理。 此外,苏海南还认为,这些年来,我们的收入分配政策设计缺少系统性,没有一个最高层机构总抓分配改革,工作中有关主管部门又没有形成高效的合作,这也是造成其收效不理想的重要原因。
专家表示,针对失衡的利益格局与失范的收入分配秩序,必须尽快多管齐下地采取一揽子措施。 苏海南分析说,收入分配是一个大系统,其构成因素有分配主体、分配内容、分配手段、分配结构、分配水平、分配关系等,涉及初次分配、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领域,包含国家、企业、居民三者分配,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收入分配,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工资分配等多方面内容,且与经济社会体制改革、经济结构调整等多方面相互联系,并受其制约,必须统筹考虑配套改革措施。 郑功成也认为,这是一项需要综合利用立法、行政、市场、司法乃至道德手段等多种工具才能奏效的宏大系统工程,必须在普惠民生目标明确、公平分配思路清晰的前提下进行顶层设计,再在综合配套的条件下坚定有力、持续渐进地推进。 事实上,相关改革迹象已渐露端倪。去年已有江苏、浙江、广东、福建、上海、天津、北京、山西、山东、湖北、宁夏、吉林和陕西等省、市、自治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幅度都在10%以上,一些地方涨幅超过20%。 今年稍早些时候,房产税改革在沪、渝两地开始试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房地产市场税收政策调整答记者问时明确指出,改革和完善房产税制度,对个人所有的住房恢复征收房产税有利于调节居民收入和财富分配。 除了完善相关税收政策和改进最低工资标准外,郑功成表示,就当前而言,收入分配改革的当务之急还在于改革就业体制、提高就业质量,打破垄断、变革垄断行业的收入分配制度,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加大对民生福利的投入,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其调节收入分配综合功能以及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明确划分合法收入与非法收入的界限等诸多方面。 苏海南呼吁,“十二五”规划应把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用相关指标进行明确,“比如‘两个比重’要提高多少个百分点等”。他进一步表示,以规划推动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的出台,就收入分配领域中的一些重大政策做出一些原则规定,继而在规划和改革方案的指导下,有关部门制定相应收入分配改革具体操作细则,这样最终将使得收入分配改革具可操作性并落到实处。 据披露,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来《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报告表示,有关部门将在深入分析我国收入分配现状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出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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