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今天公告,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石化转债”)已获得证监会核准。本次共发行230亿元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9.73元/股,转股起止日期为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即2011年8月24日至2017年2月23日)。 本次发行的石化转债向发行人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原A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持有发行人A股股份数按每股配售3.314元可转债的比例,并按1000元/手转换成手数,每1手为一个申购单位。 2月1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9.27元。中银国际分析师对中石化价格六个月内看到11.48元,中投招商等分析师看到12元。中投证券分析师认为,可转债的发行,会是公司的股价催化剂,一家券商石化分析师表示,受到该消息刺激,中石化今天的股价可能会上涨。 公告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武汉80万吨/年乙烯工程项目、安庆分公司含硫原油加适应性改造及油品质量升级工程项目、
石家庄炼化分公司油品质量升级及原油劣质化改造工程项目、榆林-济南输气管道工程项目以及日照-仪征原油管道及配套工程项目。 本次发行的石化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石化转债于上市首日即可交易,投资者可在2月23日申购。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11年2月23日至2017年2月23日。票面利率:第一年0.5%、第二年0.7%、第三年1.0%、第四年1.3%、第五年1.8%、第六年2.0%。公司于本次可转债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面值的107%(含最后一期利息)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 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若有余额则由承销团包销。 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50%:50%。 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原A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证所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704028”,配售简称为“石化配债”。除控股股东以外的原A股股东网上优先配售转债可认购数量不足1手的部分原则取整。 机构投资者网下申购的下限为5000万元,超过5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网下机构投资者申购的上限为115亿元。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及时足额缴纳定金,定金数量为其全部申购金额的20%。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发行。网上发行申购代码为“733028”,申购简称为“石化发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手。每个账户申购上限为115亿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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