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服务企业享受多项税收优惠
2011-02-18 作者: 来源:新华道琼斯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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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税总局17日消息,从2011年起,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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