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能推荐高回报股票,诈骗股民资金130余万元。日前,被告人毛某等三人被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北京市怀柔区法院依法受理此案。
检方指控:被告人毛某于2009年8月至2010年3月间,冒用他人身份证注册成立“成都红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渝合佳散户联盟”网站,招收多名员工进行“业务技巧”“客户常见问题回答”等培训,并购买股民个人资料,通过电话、网络、qq群等方式与股民取得联系,利用虚假炒股公司名义骗取股民信任后,以向股民推荐高回报股票为诱饵,以缴纳会员费、资料费、保证金等为由,先后诈骗近百名股民钱款130余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毛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