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推出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
2011-02-17 作者:侯雪静 安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字号
大
中
小
】
国家外汇管理局16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批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组织开展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通知》自2011年4月1日起施行。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产品类型为普通欧式期权。二是规定客户办理期权业务应符合实需原则。三是对银行开办期权业务实行备案管理,不设置非市场化的准入条件。四是将银行期权交易的Delta头寸纳入结售汇综合头寸统一管理。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新华社经济参考报社,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发表使用。
相关新闻:
·
人民币初备"进""出"双通道之后
2011-02-14
·
人民币一次性大幅升值不可行
2011-02-14
·
外汇局:人民币一次性大幅升值不可行
2011-02-14
·
人民币中间价再创新高
2011-02-11
·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创新高
2011-02-10
频道精选:
·
[财智]
天价奇石开价过亿元 谁是价格推手?
·
[财智]
存款返现赤裸裸 银行揽存大战白热化
·
[思想]
王迎晖:连续降雪相当于一次加息
·
[思想]
从进口产品量价看结构优化紧迫性
·
[读书]
《五常学经济》
·
[读书]
投资尽可逆向思维 做人恪守道德底线
关于我们
|
版面设置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
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甲101号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证01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