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今日公布数据显示,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4.9%,低于此前的市场预期。此外,统计局对CPI权重进行了调整,食品权重降低2.21个百分点,居住权重提高4.22个百分点。对此,统计局负责人表示,测算结果与已发布的价格总指数基本一致,误差较小,某些媒体关于权数调整拉低CPI数据0.3个百分点的报道不准确。
1月份CPI同比上涨4.9% 低于此前市场预期
国家统计局今天公布数据显示,1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4.9%。此前,由于央行在春节假期后突然加息,市场机构纷纷预测此次公布的CPI数据将突破5%。 其中,城市上涨4.8%,农村上涨5.2%;食品价格上涨10.3%,非食品价格上涨2.6%;消费品价格上涨5.0%,服务项目价格上涨4.6%。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1.0%。其中,食品价格上涨2.8%,食品中鲜菜价格上涨14.4%、鲜蛋价格上涨2.3%。 此外,居住类价格同比上涨6.8%。其中,水、电、燃料价格上涨3.9%,建房及装修材料价格上涨4.3%,住房租金价格上涨7.1%。 统计局同时公布,1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比上月上涨0.9%,比去年同月上涨6.6%;生产资料出厂价格同比上涨7.5%。
统计局改变CPI、PPI计算统计方法
国家统计局从从2011年1月起,将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2010年为对比基期的价格指数序列计算,同时实施新的工业生产者价格统计调查制度方法。 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方面,国家统计局网站说明指出,为提高基础数据的可比性,按照制度规定,从2011年1月起,我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开始计算以2010年为对比基期的价格指数序列。说明指出,根椐2010年全国城乡居民家庭消费支出调查数据和有关部门调查数据,对权数构成进行了相应调整。权数调整对本月CPI数据的影响是:同比数据增加0.024个百分点,环比数据减少0.049个百分点。 统计局负责人表示,调整基期,是为了更容易比较。因为对比基期越久,价格规格品变化就越大,可比性就会下降。 在工业数据方面,国家统计局从2011年1月开始实施新的工业生产者价格统计调查制度方法。“工业品价格统计”改称为“工业生产者价格统计”,相应地将“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和“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分别改称为“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和“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采用国际通行的链式拉氏公式,建立起了以2010年为基期的价格指数序列。 据测算,采用新权数计算出来的2011年1月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环比、同比总指数分别略低0.03和0.05个百分点。
统计局解读CPI权数调整测算结果误差较小
国家统计局启用了2011年新的CPI统计方案,对于权数构成调整是否影响CPI涨幅,国家统计局城市司相关负责人表示,1月份数据正是基于该方案统计,为了解权数构成调整对数据的影响,统计局利用新权数构成对2010年相关的数据进行了测算,结果显示,测算结果与已发布的价格总指数基本一致,误差较小,衔接较好。 国家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调整项目及内容,一是对比基期。从2011年1月起,我国CPI开始计算以2010年为对比基期的价格指数序列。这是自2001年计算CPI定基价格指数以来,第二次进行基期例行更换,首轮基期为2000年,第二轮基期为2005年。调整基期,是为了更容易比较。因为对比基期越久,价格规格品变化就越大,可比性就会下降。选择逢0逢5年度作为计算CPI的对比基期,目的是为了与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保持相同周期,便于数据分析与使用。 二是权数构成。根据2010年全国城乡居民消费支出调查数据以及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按照制度规定对CPI权数构成进行了相应调整。其中居住提高4.22个百分点,食品降低2.21个百分点,烟酒降低0.51个百分点,衣着降低0.49个百分点,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降低0.36个百分点,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0.36个百分点,交通和通信降低0.05个百分点,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降低0.25个百分点。 三是调查网点。根据各选中调查市县2010年最新商业业态、农贸市场以及服务消费单位状况,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原则和方法,增加了1.3万个调查网点。采集全国CPI价格的调查网点(包括食杂店、百货店、超市、便利店、专业市场、专卖店、购物中心以及农贸市场与服务消费单位等)达到6.3万个。 四是代表规格品。各选中调查市县根据当地居民的消费水平、消费习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原则和方法,对部分代表规格品及时进行了更新。 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理论上讲,CPI权数构成的调整自然会影响到价格总指数的计算,但影响的方向和影响程度的大小,既取决于权数构成的调整力度,也受到分类价格指数高低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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