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向《经济参考报》记者独家披露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中督办的5起重点案件详情。其中包括:
“瑞士维氏案”中,上海亿钻五金工具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4个工具类产品侵犯了瑞士维氏公司的3项发明专利权,并在未取得瑞士维氏许可的情况下,进行生产和销售,违反了《专利法》的相关条款,对瑞士维氏的合法权益构成了侵害。对此,上海知识产权局要求上海亿钻五金工具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对瑞士维氏公司专利权侵害的处理决定。
“温州康特案”中,温州康特进出口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宣称生产的KFGF09B掰瓶器产品为专利产品,专利号201030246739.3,但经查证该号码为专利申请号,专利尚在申请阶段,并非专利。
“上海华蓬群体侵权、反复侵权案”中,上海华蓬防爆科技有限公司的多项专利权在黑龙江、江苏、北京、武汉等14个省市被反复侵害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通知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求按照《专利法》等法规展开打击侵权行动,保障上海华蓬防爆科技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
“入驻大型会展四件涉嫌侵权展品被撤案”中,上海知识产权局在2010年11月举行的中国国际工程机械、建材机械、工程车辆及设备博览会中,受理专利侵权纠纷7件,对投诉案件进行甄别,除1件撤回投诉,另1件为现场无法判断,需会后通过法律途径再行解决外,认定其余5件均涉嫌侵权,并当场责令被投诉方将涉嫌侵权的四件展品撤下展台或者遮盖。
“浙江涉外专利侵权案”中,浙江省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在对辖区内的多起案件进行调查后,认定台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所销售的电吹风侵害了意大利派勒克斯股份公司的专利权、台州某家居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居邦”牌“旋转洗盘挂钩”侵害了韩国权利人禹喆锡的专利权。随后,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解,及时叫停了侵权行为。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鲍红强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从制度上保障个人、企业和整个国家的创新动力,这将为我国经济领域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拓展发展空间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张守文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建设创新型国家最终的物质表现是新技术、新应用、新理论、新文化,而知识产权则是以制度的形式对其进行保护。